从此以后,郑天就开始他的修练历程,从一个普通人开始迈向传说中成仙、成佛的境界。
郑天每天照常去上班,唯一不同的是,他早上去上班时总是会背着一个很大的背包,但是到了下班时,背包都会变得空空的;没有人知道郑天的背包中到底装了什么东西,就连章军这个死党也不知道。
开玩笑,郑天才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每天要吃掉十斤饭,别人肯定会认为他是猪,何况他还要消化掉章军和小莉两人的午餐呢!
更让大家奇怪的是,郑天的大背包总是不离身,好多同事都取笑郑天道:“阿天,你是不是武侠小说看太多了?人家说的是‘剑不离身,剑在人在、剑亡人亡’;你要学小说里的大侠也不需要背一个大背包,整天‘包不离身,包在人在、包亡人亡’啊!哈哈。”
年轻的女同事更觉得郑天举止奇怪,有些人还当着郑天的面说道:“那个某某某,选男朋友还这么挑,等她人老花黄、没人要的时候,干脆嫁给郑天好了,嫁个神经病,嘻嘻!”
但是郑天对这些取笑一概不予理会,因为自己想一想之后也感到好笑,他觉得自己不是神经病,而是一个饭桶,而且是吃得比猪还多的饭桶。
不过,生活在同事的白眼和讥笑中,使郑天的意志更加坚定,他等于同时修练了自己的意志力。
郑天每天总是在厕所中吃自己带来的饭,并且在打扫完之后,利用几分钟的时间练功,把意念沉入丹田的白气中,适时催动白气并且适当的练拳,把多余的力气转化成白气。
就这样,他上午吃掉一半自己煮的饭,中午吃自己和章军、小莉多出来的午餐,下午吃背包里剩下来的饭,然后下班回家后继续煮饭、吃饭、练功。
其实郑天自己也不知道丹田中的白气有什么作用,反正他练功练习惯了,一天不练就觉得不舒服,心里也闷得发慌。
这段时间,只有菜市场卖米的王老板最喜欢郑天了,王老板经常问道:“阿天,你帮谁买米啊?每个月都买这么多,不可能是特地来照顾我的生意吧?你肯定有什么亲戚在开餐厅吧?”
郑天总是含糊的点点头,回道:“嗯、嗯……”同时一面付钱一面东张西望,看看有没有什么人在注意自己,等他确定自己没有被人注意到之后,他就会急忙扛起米袋跑回家。
郑天就这样练了三个月,丹田中的白气最初非常稀薄,随着他不停的练功,使得白气越来越浓,当白气浓到一定的程度之后就开始慢慢变大了;原本他在意念中看见的白气只有黄豆般大小,现在已经有拳头那么大了,而且随着他不停的练功,白气还会逐渐的增长。
但是郑天到现在依然不知道白气究竟对自己有什么用处,他决定趁空闲的时候好好想一想,这个会消耗他力气的白气对自己来说到底是好、是坏。
郑天一边想,嘴里一边不停的念道:“吃力气的白气,吃力气的白气……吃力气、吃力气……力气、力气……”
忽然间他灵光一闪,想道:“对了,我怎么没有想到,虽然它会吃力气,但是反过来说,不知道它会不会吐力气出来?白气是力气变来的,反过来岂不是会转化成力气吗?”
他继续想道:“要是那样的话,我岂不是会有很多力气?错了,不是很多,是很大的力气。现在的白气吃了我三个月的力气,然后我每天又要吃掉十几人份的饭,也就是说我每天可以产生十几个人的力气,三个月下来,不就是平常人三年多的力气吗?”
他更加兴奋的想道:“不对,不能叫力气,应该叫能量,而且是普通人要花三年才能产生的能量;那一团只有拳头大小的白气就是三年的能量,真是不得了啊!”
郑天想到这里,兴奋得简直想大叫,那副眉开眼笑的样子,真像是处在发疯的边缘,一个不小心可能就会患精神病,也就是小说中所说的走火入魔;还好平日同事的冷言冷语帮了他的大忙,他在这些冷言冷语中,早已学会如何妥善的控制情绪,要不然现在他大概会轻易丧失理智了。
几分钟之后,郑天终于意念到自己的情绪起伏太大,他莫名其妙的想着:“奇怪,我怎么会突然这么得意忘形呢?应该要赶快冷静下来才对。”于是,郑天很快就收敛心神,逐渐冷静下来了。
既然让他想到这个可能性,那他打算开始试验一下,于是他先将意念沉入丹田的白气中,然后催动白气吸收自己的力气,一直让自己的身体十分无力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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