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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章 欺人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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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的冯家钩镰兵,其实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吓人。

        清一色的长枪,然后在枪首处横出一根锋利的横刃。乍看过去,有点像远古时期人们使用的长戈。

        这种兵器对骑兵可能有些许克制作用,但是遇到步兵,根本无法抵抗。

        不过当年冼夫人就是靠着这样一个兵种,威震岭南,打得当地土著俚僚蛮人不敢心生二念。

        郑言庆见过生僚的装备,说实话简陋不堪。

        那么冯家的钩镰兵能够战胜当地土著,也就不足为怪了!

        冯家此次派来的子弟,名叫冯智玳,十八岁。个头不算太高,大约在170公分上下,生的倒是精壮结实。身着一件黑甲,偏髻倒插稚鸡翎,走在人群之中,非常醒目。倒插稚鸡翎,是岭南的贵族风俗。就如同中原世家子弟,好佩戴香囊的性质差不多,主要以装饰为主。

        对于人家的风俗习惯,言庆自然不好发表什么意见。

        不过郑宏毅却觉得想笑,忍不住在言庆耳边低声道:“你看那家伙,插着根鸡毛,活生生一只大公鸡似地,真可笑至极。”

        他声音本来并不是很大,可是那冯智玳的耳朵去厉害的很。

        突然勒住了战马,扭头恶狠狠的向郑言庆两人看去。言庆连忙捂住了郑宏毅的嘴巴,歉意一笑。

        冯智玳哼了一声,拨马离开。

        “宏毅,你刚才有些失态了……岭南人好以稚鸡翎代表身份,稚鸡翎据说是神兽凤凰的羽毛,佩戴在身上,有避祸祈福的作用。你刚才嘲笑人家,弄不好会和他们老冯家结下梁子。”

        回到住所,言庆忍不住责备郑宏毅。

        郑宏毅有些尴尬的说:“我那知道这些岭南蛮子的习俗?不过觉得有趣,故而忍不住发笑。”

        郑言庆也知道,宏毅那番话并没有恶意。

        起来,郑宏毅在郑家三代子弟当中,应该算是出类拔萃的一个。

        不论从文才还是武功而言,虽然无法排名第一,但却能出类拔萃。最难得的是,郑宏毅少了几分世家子弟的纨绔之气。不是说世家子弟中都是坏蛋,不过的确是有一些败类混杂其中。

        这是很多方面造成的结果,在这个家世决定一切的社会中,出身名门,本就能比普通人少奋斗二十年。郑宏毅在荥阳待了四五年,却从未传出过他有欺男霸女的恶行。接人待物,也能彬彬有礼,既不失礼,也不会抹黑郑家的面子。不卑不亢的火候,拿捏的相当不错。

        可即便如此,出生于世家之中,又是安远堂未来的继承人。

        无论是郑仁基也好,崔夫人也罢,乃至于颜师古,对郑宏毅都非常宠爱。这也使得他少了很多机心,往往说话的时候,不会去考虑他人的感受。对于这一点,郑言庆也是无可奈何。

        言庆正色道:“宏毅,你记住,这世上的人,千奇百怪,难以用常理去解释。

        也许在你看来,只是无关紧要的一句话,可是在别人听来,就可能是诋毁,乃至于侮辱的意思。郑叔父对你寄予厚望,将来你执掌安远堂的时候,将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人,说话行事,更需小心,三思之后再出口。因为,当你执掌安远堂的时候,也许你的一句话,就可能为家族带来灭顶之灾……你莫要觉得我是危言耸听,将来你慢慢的,就可以体会出奥妙。”

        宏毅渐渐长大,也逐渐形成了他的个性。

        在家里,有时候就连郑仁基的话,他也不会听。可偏偏对言庆的话,却是奉若神谕一般。

        他点点头,“言庆哥哥放心,我定当牢记你这番话。”

        在郑言庆看来,郑宏毅和冯家之间,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误会罢了。

        所以事情发生之后,他就没有再去关注。随着时间的推移,前来掖县集结报到的宗团越来越多。

        其中不泛有言庆的熟人,阳夏谢氏子弟,谢科谢映登。

        谢家本来不打算趟这次浑水,不过听说郑家连三代镇宅之宝,半缘君郑言庆都派出去了,也不由得动了心思。谢家今不如昔,对于谢家子弟而言,无时无刻不再想着,要重振谢氏门风。

        所以,就有了谢氏女和裴行俨之间的亲事。

        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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