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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媒体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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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临水中院在裁定撤销县法院对吴明新的有罪判决后,并未将案件发回重审,对吴明新是否有罪也没有下文,县公安局那边也不给个明确说法,乔银忠更是如此,吴明新依然被关押在看守所里,真是欲哭无泪,他感到自己没有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而法院都不审了,吴明新却仍然处于取保候审状态,这是十分荒诞的。

    由于自行撤诉,从理论上讲,吴明新也就无罪了。但从突然被抓,到被留置,刑讯,招供,后转刑拘、立案、批捕,直到取保候审,吴明新被多关押了三个月。再到重新被抓、一审定罪、二审裁定,似乎一切工作都从实际出发、按程序办事,但让吴明新和家人朋友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公安、检察院、法院的依据是什么,谁又应该为他的半年牢狱之灾负责呢?

    乔银忠到底在玩什么!

    吴明新就是死,他也想不明白……

    北京媒体对此发出疑问。

    吴明新受难期间,他的朋友们帮了很大的忙。一些战友尤其表现得义愤填膺。他们集体到县委、县政府上访,向媒体曝料,直至引起了中央权威新闻机构的关注。通过实地采访和调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报道,又对乔银忠及其县公安局存在的大量问题进行了专题追踪报道。¥,..

    直到这时候,一直暗暗得意的乔银忠才痛感自己聪明一世,可也真是糊涂一时呀!不过,事情还远远没有被彻底揭开,他心里有数,而那个倒霉鬼吴明新屁股后面也仍然拖个长长的谁也说不清的大尾巴……

    吴明新并未因此罢手,他不断上访。

    前面说过,吴明新是个犟眼子,他要为自己的生命负责。他也为名誉而战。就这么不清不混,他不干!

    事情闹大后,有京城法制大报记者前往大鼎县采访,刑警队开始不接待,后果县委书记指示,给记者出示的《抓捕经过》表明,吴明新是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刑警大队抓捕的。然而,细心的记者还是从中发现了一些疑问,从次日下午13时15分开始,刑警队在吃饭前和吃饭后对吴明新的审讯性质发生了很大变化,讯问笔录显示,在接下来的审讯中没有再问及吴明新是否承认“交通肇事”的问题,而是详细讯问了吴明新谋杀“林强”的经过。

    从甲到乙,从肇事转到“谋杀”,两个完全不同性质的问题不仅当时吴明新被弄得越来越糊涂(何况他当晚根本就没出车,有人证,只是乔银忠根本就不采信!),就连后来采访的记者也不例外。这让有经验的刑警大队长乔银忠尴尬,也开始有点儿心慌了。他解释说,当时他正在外面陪兄弟局同志吃饭,具体情况不了解,可以问问其他人。

    他把记者引进另一间办公室,简单扼要对其他人交待几句就走了,中队长左吉胜对记者的态度跟乔银忠一样,客气中不乏谨慎与霸气。

    记者问当时安排这事的是哪个领导,是大队长还是局领导?

    中队长迟疑一下,没有回答。

    本来,公安局从上到下对记者一向敏感,凡有采访一律请他们到市局有关部门或县委宣传部联系,这次是县委书记和丁局长亲自同意的,主要是担心负面影响过大,引起对自己更加不利的局面,意在解除北京新闻媒体的疑问,化解一些矛盾和危机。

    然而,事情看起来并未如愿。现在的信息是异常活跃的,许多人随时处于联系状态,于是,当记者试图搞清一些问题时,有人进来把中队长左吉胜叫出去了。几分钟后,他回来告诉记者要马上出现场,对不起,采访被迫中止。

    从某种意义上说,记者与刑警的工作性质有相同之处,那就是追求事实真相。然而,在复杂的社会条件下,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记者还是弄清了一些疑问,回到北京后继续发出声音。

    无论别人怎么劝说,莫须有的罪名已经成为吴明新的人生耻辱,压得这位当过兵的汉子内心深处感到生不如死。虽说在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下,县局处理了刑警大队长左吉胜及小韩等打他的人,给乔银忠党内警告,其他几人停职检查,但是,吴明新仍然是气恨难消。他认为,这样的人根本就不配当警察。

    这是目前为止无法更改的事实。那些打得他大便拉在裤子里的人永远令他耿耿于怀、羞愤难忍……

    不给个说法,岂能罢休?

    震动还是有的。此事发生后县政法委书记陈列很快就调走了。随后由公安局长丁黎明兼任此职。检察院和法院是与政府平行的,只比政府低半格,而公安机关则只是政府的一个局,比政府低一格,这样公安机关就比检察院和法院低了半级。长期以来公安系统不少领导对现行的行政地位格外不满。为了使公安机关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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