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先的约定,跟随刘辩征伐的鲜卑将士可以将家属迁到辽东境内,享受与大汉子民同等的待遇,说得具体一点,就是可以在大汉的土地上耕种放牧,在遇到大灾大难的时候,可以享受政fǔ的赈济。
这一点对草原上的牧民尤其重要。草原上的产出本来就不多,又以牲畜为主。一旦遇到严寒天气,牲畜大量冻死,他们就会陷入灭顶之灾。这个时候,不管是部落大人还是鲜卑大王都救不了他们,天灾对所有人一视同仁,自身难保,谁还有余力救人。
中原王朝则不同。
中原疆域辽阔,从南至北五六千里,东西近万里,全面受灾的可能‘性’比较小,而且农耕民族产出较多,有一定的储积,抗灾的能力也相对大得多。只要不是连续多年的全国范围大灾,通常很难将中原王朝彻底推进深渊——如果政治还算清明,官吏们还有良心,不借机发国难财。
对于中原王朝来说,**比天灾更危险。对于全看老天脸‘色’的草原人来说,中原稳定的生活是他们梦寐以求的天堂。特别是在受灾的时候,如果能得到朝廷的赈济,他们就可能免于一死。
能够迁入汉境定居,享受与大汉百姓同等的待遇,对于许多草原人来说就是进了天堂——虽然他们根本不知道真正的天堂是什么样子。
刘辩松开了一个口子,给了一部分人机会。但是这个机会是有代价的——只有从天子征伐的‘精’锐才有可能享受这样的待遇。而且他们能享受多好的待遇,直接和他们的战功挂钩。换句话说,要想家人能够在汉境安居乐业,他们就必须为刘辩卖命。
阙居自己清楚,这五千‘精’锐到了刘辩手里就不再是鲜卑人了。鲜卑人对王庭、部落的忠诚都有限,都是为了能够享受到集体的保护,有了大汉帝国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做靠山。有几个人还愿意再忠于王庭,忠于部落?
除非大汉帝国不把他们当人看,‘逼’得他们走投无路,他们才会想起自己是鲜卑人,而不是汉人。
阙居本来想把这个条约藏起来,不让太多的人知道。可是刘辩却以公正、公开的姿态,将条约的内容公布于众,现在每个鲜卑人都知道了这件事,没有几个人不想加入刘辩的大军。阙居就是想瞒也瞒不住了。更何况,他也清楚,如果他提供给刘辩的不是真正的‘精’锐,刘辩也会还以颜‘色’。
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这就是阙居现在的处境。自从决定向刘辩投降,立槐头为鲜卑大王之后。他就和和连以及中部鲜卑、西部鲜卑的部落成了敌人。如果再和刘辩‘交’恶。他就两面受敌了。这是他不愿意看到的局面,所以明知刘辩在割他的‘肉’,他也只能暂时忍着。
不仅如此,他还要力争率领王庭卫队随刘辩出征的机会,这样才有可能获得战利品,壮大实力。
阙居站了起来,一脸毅然。“请陛下放心,臣一定挑选最‘精’锐的勇士随陛下出征,如陛下不弃,臣愿意奉大王一起。率领王庭‘精’骑为陛下前驱。”
刘辩微微颌首:“王相的好意,朕心领了。不过,附义王年幼,上战场终究早了些。王相辅弼有责,也不宜轻离王庭。再说了,和连、柯最之流不过是丧家之犬,不足挂齿,就不劳附义王和王相费心了。将来西征,朕再请附义王、王相同行。”
阙居无奈,怏怏的退回座席。
……
五千鲜卑‘精’骑集结完毕,经过刘辩与鲜卑人的共同协商,最后决定由东部鲜卑飞马部落的阙机、木神部落的素利分别担任左右营的将军,各统两千人,还有一千主要由匈奴人组成的鲜卑‘精’骑补充入刘辩的亲卫营,由宇文伤任校尉。
集结完毕之后,阙机、素利和宇文伤三人赶到刘辩的大帐中拜见。
阙机在雪狼湖畔被刘辩打败,当时正面阻击他的是徐晃统领的战斧营,率先发起突袭,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破他左翼的是吕布率领的狼骑,所以他对徐晃、吕布的敬畏最重,徐晃阵前现身的那头两丈高的应龙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吕布给他印象最深的却是那头雪狼。雪狼湖即以雪狼命名,雪狼俨然已经是雪狼湖的神兽,他不敢有丝毫不敬。
宇文伤则与阙机相反,他没有见过徐晃的应龙身,却近距离见识过吕布的天狼现形,当时吓得他差点‘尿’‘裤’子。两人相比,徐晃比较安静,平时不显山不显水,吕布却是张牙舞爪,咄咄‘逼’人,让人避之不及。
素利没有亲眼见过任何一人发威,所以畏惧心也最淡薄,神情也最随意。看到刘辩的时候,也没有阙机和宇文伤这般恭敬,欠身施礼时只是点了点头,腰甚至没有弯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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