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零年,六月二日,烈阳高照之时。
港岛,尖沙咀,大富豪夜总会,金山包厢内。
沈翎缓缓睁开眼睛,晃了晃脑袋,视线逐渐清晰。
随后抬头望去,映入眼帘是一片狼藉、且空无一人的歌房。
以及扑面而来的酒精、汗味混合成的刺鼻气味。
“呕~什么玩意!”
沈翎的本能反应,就是恶心想吐。
本就有洁癖的他,哪能受的了这样的环境。
“不对!这KTV的包间,有点诡异啊!”
他迅速缓过神,看着房间内的装修、设备,惊诧的自言自语道。
毕竟,在二零二三年,乡村KTV的装修、设备,都比这个包间先进、新潮!
嗡~
正当沈翎疑惑、不安之时,一股庞大复杂的信息,突然涌入脑海之中。
随着时间的流逝,喷薄而出的记忆,丝毫不漏的被他接收了。
砰~
忽然,一声脆响,包间门被推开,一个身穿长衫马褂、带着老式眼镜的老头,脸色阴沉的走了进来。
“姑爷,小脾气耍完,就该回家了!”
“老爷、夫人、大小姐,都在家里等着你呢!”
他是伺候了吴家两代人的老管家,忠伯。
“好的,忠伯!”
沈翎不露声色的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跟在忠伯身后,走出了包厢。
路过夜总会外厅时,沈翎隐约听到了,关于他的话题。
“嗐,看到了吗?那就是吴家的软饭沈!”
“哎,真不知道,信义安的吴龙头,怎么就看上了这么个废物!”
“嘿嘿,你懂个屁,只要沈翎在,吴家在信义安就是名正言顺的正统!”
“呵呵,我听说这次是吴家小姐,断了软饭沈的月钱,他要死要活的。
最后被抽了两巴掌,只能跑来喝酒泄愤,连陪酒的人都没有!”
“不对吧?软饭沈再不济,可沈家留下的遗产,也够他快活一辈子了呀?”
“嘿~赘婿赘婿,入了吴家的门,自然都归吴家的!”
“切,谁不知道,吴家小姐最讨厌男人了,还经常穿着男装,带女朋友高调亮相呢!”
“听说,TVB的张茗,是吴家小姐现任女朋友啊!”
“卧槽!我做梦都不敢想啊!”
“这软饭沈,也是出了名的软脚虾,就连那些底层古惑仔,都能欺负他!”
“啊?!吴家不管吗?好歹也是姑爷呀!”
“切,只要沈翎不死,吴家、信义安都当作没看见!”
“所以啊,绝对不能入赘,真不当人看呐!”
坐在大堂的客人们,纷纷窃窃私语,讥讽嘲笑道。
走在前方的忠伯,皱了皱眉心,回头看了一眼那群人。
瞬间,大堂一片寂静。
毕竟,忠伯是吴家的心腹,大富翁夜总会又是信义安的地盘,哪个都不好惹!
但忠伯不计较,不代表沈翎不在意!
于是,出乎众人的一幕发生了。
被人视为废物、软饭男的沈翎,竟然转身走到那群客人面前。
二话不说拿起桌上的水果刀,直直的插入其中一人的腹中,随后拔出继续刺向另一个人。
由于事情发展的太快,所有人都呆滞住了,眼中充斥着震惊。
当缓过神来,整个大厅里,瞬间响起尖叫、惨嚎声,混乱成了一片。
而沈翎强忍着恐惧、呕吐感,一刀一刀捅向,那些碎嘴老男人的身上。
他不想忍也不会忍,他只知道被侮辱了,就要拿刀去反击!
这是在前世孤儿院中,学会的道理!
“你俩拦住姑爷,将他带到车里!”
“然后让丧狗收尾!”
在一旁看到全过程的忠伯,面不改色的丢下一句话,转身走出了夜总会。
片刻之后,满身是血的沈翎,被两个小弟扛出大门,坐进了路边的凌志后车厢内。
“告诉丧狗,尽快扫尾,别给老爷添麻烦!”
“下去吧!”
同坐在后车厢的忠伯,透过车窗冷漠的说道。
“是,忠伯。”
“我一定将话带到!”
两个小弟连忙回应道。
随后恭敬的弯下腰,直到凌志车驶向远方。
“哥,这个软饭……”
矮个子直起身,刚准备吐槽道。
“闭嘴!姑爷是你能说的吗!”
“真特么想死啊!”
高个子脸色铁青,怒斥道。
同时,他的心里涌出一种预感:恐怕吴家、信义安,要大乱了!
前往吴家别墅的路上
“擦擦吧。”
忠伯从长袍里掏出一块手帕,递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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