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2年。
崇祯十五年,秋。
“为什么?为什么别人穿越要么是太子,要么是皇帝,最不济也是个没事遛遛鸟逗逗丫鬟的王爷。”尐説φ呅蛧
“怎么轮到我穿越就成了一个山贼!”
李孟德躺在一张兽皮椅上,眼神恍惚的看着头顶那落满余灰的房梁。
他穿越到“黑风寨”已有五天时间。
他,黑风寨寨主李三刀的儿子。
自从便宜老爹在一次打劫中意外身亡。
十九岁的李孟德就成了黑风寨的寨主,俗称:当家的!
而他所处的这个朝代不是别的,正是历史中的大明。
最操蛋的是,这时间线还是明末。
“赤地千里,人相食。”
这短短几个字很形象又很可怖的描绘出明末底层百姓的惨状。
李孟德对此深有体会,成为黑风寨寨主的这几天时间,他每天就吃一顿饭。
还是清汤寡水的野菜汤,就着难以下咽的窝窝头。
就这,那一众山贼小喽啰已经馋的哈喇子流了一地。
“咕.....咕!”肚子又不争气的开始抗议。
原本面容清秀白净,如今脸上全是营养不良的菜青色。
“我要吃肉,我要吃鸡腿,我要吃白面馒头,我要吃到撑死噎死~!”
李孟德已经饿到涣散的眼神,此时眸子里射出一抹凶光。
既然成为一名光荣的山贼,那还怕个屁呀,抢就完事了,大不了人死底朝天。
总好过在这山上被活活饿死。
想要下山抢粮抢吃的,山下就有一条蜿蜒小道。
平日里走这条路的多是一些逃荒的流民。
“这些流民比我还惨,就是把他们全都扒干净,也找不出一粒米。”
李孟德摇摇头,很快就否决了抢流民的念头。
至于那些商队富贾嘛。
运气好的话两三个月能碰到一回。
关键这些商队富贾人家也不傻。
知道这年头不太平,遍地是流民山贼。
所以外出都带着家丁团练,甚至还专门雇佣镖局。
黑风寨虽有山贼五十余口。
但自家事自家知,李孟德清楚的知道黑风寨底细。
说是五十多号山贼。
其实有一半都是家眷:老人、妇女、孩童。
能够真正随他出去打劫的男丁,最多只有一半。
像黑风寨这样的小型山寨,想要抢劫那些过路的商队富贾,成功率是很低的。
“当家的,大当家的!”
“喜事,喜事啊。”
二狗推开门,一脸兴奋的跑到李孟德面前嚷嚷道。
见桌上有半碗没喝完的水,顺手端起碗‘咕咚咕咚’的就往肚子里灌。
看这口渴的模样,明显是一路跑回来的。
“二狗,你他娘的能不能注意点个人卫生。”
“这是老子喝水的碗!”李孟德没好气的一脚踹在二狗屁股蛋上。
毕竟他穿越也就几天而已,思想还没转变过来。
被当家的踹了一脚,二狗不但不恼,反倒是一脸贱兮兮的凑上前,道。
“当家的,走运了。”
“这次咱们真的走运了!”
“走什么运?你脑子被猪油蒙了,让你去监视盯哨,这还没到吃饭的点呢,你跑回来做甚?”
见李孟德又要抬脚,二狗往后稍稍几步。
“当家的,山下来了一只肥羊。”
说到肥羊,二狗两眼冒着绿光。
“一辆马车,马车周围有几十名护卫。”
想了想,二狗又补充了一句:“远远瞥见的,只能看个大概。”
听到这个消息,李孟德也是心头一震。
在明朝末年,出行能够坐得起马车的,绝不可能是普通老百姓。
更不用说还有几十名护卫,这马车里的主人,身份定然显贵。
“当家的,这还等什么?”
“干他这一票呀!”
在二狗一脸期待的目光中,李孟德原本也是兴奋的神态,却慢慢冷静下来。
先不说马车里坐着的是什么人,有多少值钱的金银细软。
光是随行的几十名护卫,就不是现在黑风寨能吃下的。
现在的黑风寨,满打满算能出动的青壮年男丁,一共就二十四人。
二十四名山贼。
想要打劫几十人护卫的队伍,这风险太大!
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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