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说歹说,老太太终于同意让沈初月出门,只是把她裹成粽子一样,才算放心。
大病初愈,沈初月倒是没觉得哪里不舒服,非要说的话那就是太兴奋了,脑子有点疼,她要做的事情太多一时间脑子不够用,只能找点事情转一下注意力,不急,不急,沈初月在心里安慰自己,现在才16岁,一切都来的及,她可以慢慢来,无论是对姜墨,还是对父亲,还是对姥姥,她都来的及,来的及去爱,去守护。
至于其他人,这一世绝对一个都不会放过。
南方的冬天带着湿润,比起她居住的帝都,的确是更养人。沈初月却是随了她过世的妈妈,皮肤细腻白皙,身段虽然不高挑,但是骨架很小。不过她现在才十六岁,带着些婴儿肥,看起来软糯糯的,像个白团子一样,惹人喜爱。
这个小镇离市区不远,也算繁华,沈初月打算去文具店买点笔和本子,顺便去书店买点参考书,重获新生的她再次面临着高考这道难关,不像上一世她浑浑噩噩,随便混,这一世她要靠自己考上好的大学,出国留学,帮助她爸管理公司,还有就是总得和姜墨有共同话题,毕竟他以后可是姜氏集团的总裁,自己什么都不懂,到时候总不能天天和他撒娇引起关注吧,那不太好。
其实前世虽然二人是被迫联姻,姜墨对她也挺好的,至少作为一个丈夫他没有任何问题,他去外面应酬从不乱来,也不会喝的酩酊大醉,自己被大火烧伤的身体他也从未嫌弃。
现在想想,自己就算不知道是他从大火里把自己抱出来,也不应该对他那么无理取闹,他其实是一个好男人好丈夫的,如果自己不作死,是不是可以和他继续下去。
沈初月有些难过,那个时候她是自卑的,被大火烧伤了身体之后,程挚都离她而去,她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结婚了。所以后来联姻之后,她也不愿意和姜墨同房,一来她不喜欢姜墨,二来就是她自卑。
不过姜墨却没有理会她,夫妻之间该做的事情全做了,也没有露出半点嫌弃她的意思,还给她联系过很多医生,帮她治疗。
那个时候自己在干吗,哦,觉得姜墨是故意的,根本不愿意接受他的好意,每天不是找茬就是在找茬的路上,现在想想,姜墨没把自己扔出去真的是仁慈。
自己和姜墨的初遇是在自己24岁那年,大火烧伤自己一年多之后,当时父亲病危,爷爷强迫自己和姜墨联姻,算算时间,至少要八年才能再次见到姜墨,这真不是一个好消息。沈初月揉着戴帽子的脑袋,莫名烦躁起来,自己为什么从来没有想过了解姜墨,除了知道他是私生子,几乎对他的过往一无所知,想找他都不可能。
啊啊啊啊,好烦躁。
沈初月挠了半天的帽子,无精打采继续往前走,在她记忆中书店和文具店离的很近,步行走过去,二十分钟能到书店,大概再往前三百米就是文具店。
她一路走走停停,思绪纷飞,然后,就迷路了。
所以说走路就要好好走路不要胡思乱想,沈初月瞪着面前的死胡同,抬起头,最后又无奈地放下,目测有两三米实在是翻不动,再说她现在穿的和一个球没两样,能走路就不错了,只能认命倒回去。
巷子很安静,两边是常年青翠并且一直落叶的香樟树,估计已经被环卫工人打扫过一次,目前只有零星的几片落叶随风走走停停。
沈初月百无聊赖地捡起叶子,边走边玩,快走到巷口的时候,隐隐约约听到有人说再不还钱,打断手脚之类的。
不会是碰到黑社会了吧,沈初月记得以前古惑仔的电影火了很多年,现在应该也还在火,估计是收保护费的。
摸了摸自己的钱包,沈初月决定要小心,自己可是属于“富婆”,可不能被发现了,不然就自己这一米六的身高估计是完蛋没跑了。
这样想着,她靠着墙慢慢走过去,打算趁他们不注意就跑。
巷口大概有四五个留着杀马特头型的少年,和一个光头,在他们中间,有个男孩低着头,不过他的身高很高,就算低着头也比其他几个人高,这样看起来他虽然被围着,气势上却一点都没有输。
“虎哥,别跟他废话了,我看这小子就是欠收拾。”杀马特一号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要揍人。
“就是,我们几个一起上,就不信拿不下他。”杀马特二号摸了摸自己飘逸的发型,努力拔高自己。
光头似乎懒得搭理他们,他手里还拿着烟,时不时吸一口,语气倒没有特别咄咄逼人之势,就只是陈述一个事实一样开口:“姜墨,我今天既然来堵你,就没打算空手而归,你是打算还钱,还是我们一起去见春姐。”
“就是,必须选一个。”旁边的杀马特的语气可比光头大哥要恶劣多了。
躲在一旁的沈初月几乎是下意识往前走了几步,然后她看到男孩抬起头。
细碎的阳光散落下来,泛着点点微光,照在少年的脸上。
带着冬日里午后特有的暖意,让少年的脸显得鲜活而又清晰,沈初月不可置信瞪大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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