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李梅一怒之下不发一言,不作任何努力的维护,安排了大儿子的生活,把公司全留给了凌文杰后,自己只带了一百万元,拎着简单的行李,手牵着只有十二岁的小儿子,回到了好多年已经久违的家乡时,她也只是暗暗地擦干了眼泪,而没有跟任何人述说她和凌文杰的事,因为,曾经她嫁给凌文杰,那场私奔的故事,在家乡闹得人尽皆知,她曾经对所有反对的人夸下过海口,她和凌文杰的爱情一定是坚不可摧的幸福,而如今她又怎么能够自己摧毁这样的神话?
曾经在村里最贫穷的凌家,如今那个小洋楼无论是样式还是材质,在村里都是鹤立鸡群,不是一般的好。凌家老汉年轻时拖着个病身子,走路都东倒西歪的,生了两个儿子,一直日子过得紧巴得很,一到年关都得去村支书家跑好几趟,搞点救济什么的,方能勉强过个年。在凌老汉近五十岁那年,老伴去世后,这个家更是风雨飘摇,凌文杰在上高中,他的弟弟却有点智障,根本不能指望什么,还需要有人照顾,这样的日子可想而知。
李梅和凌文杰在同一个学校上学,身为村支书女儿的李梅,尽管长得不是如花似玉,但也不难看,只是扔在人群里就会淹没的那种,微黑的脸颊还有几颗小雀斑,塌塌的鼻梁、圆圆的脸,但是她那双乌黑的大眼,倒是让这平淡的面孔显得生动了几分。
身为村支书的女儿,从小到大都是在别人的眼光中长大,她的父亲已经做了二十几年的村支书了,在村人眼中,也算是资深的老干部了,再加上她的母亲十分地好强,无论是庄稼还是家务,总要料理得十分地周全,唯恐落在别人家后面而落人耻笑。
所以,从小到大,李梅都不敢懈怠,因为她是村支书的女儿,那些同学几乎都是一个村子的,她可不能给自己的父亲脸上抹黑。她学习不错,做事又很有主见且敢于担当,这样的情况下,几乎从开始上学,她就一直是班上的班干部,从小组长、生活委员、中队长到班长,她都干过,有时还身兼数职。
已然高二的李梅和凌文杰是同年级的同学,但不在一个班,当时的凌文杰因为长得帅,尽管衣着寒酸,但并不影响他成为很多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而成为她们谈话的焦点。对于这个,李梅一直有点不屑,认为她们肤浅,对于凌文杰倒也没太注意。
只是,当高二那年接近年关,凌父因为天气的缘故,身体更加虚弱,就连上村支书家来也要儿子凌文杰陪着,这时的李梅才晓得凌文杰家的实际情况。
在近距离的眼眸里,李梅看凌文杰只穿了一件破旧的线衣,外面套了件单薄的棉袄,但这丝毫不影响他英气逼人的气息,正借着蓬勃的青春向外散发,让李梅那双动人的双眼捕捉到了。
她赶紧挤到父亲谈话的桌前,对其父亲说:“爸,他是我的同学,很优秀,你就帮帮他们吧,要不然我跟你没完。”
对于这个女儿,村支书李明海倒是十分地疼爱,本来有点厌烦凌父的每每造访,如今看女儿如是说,就大笔一挥,动了点私情多批了三百元的救济款,这对于凌家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喜事,这样一来年过得好不说,凌文杰的学费也不成问题了。
凌文杰临走前那感激的回眸,像烙铁一样烙在了李梅的心中,她再也忘不了他的英姿,还有他让人怜悯的样子。
从这以后,李梅总是会很凑巧的样子在上学路上遇到凌文杰,然后塞给他两个馒头,一开始凌文杰不敢接受,但在李梅那双美丽眼睛的命令下,总是乖乖地狼吞虚咽地吃掉,他很饿,很多时候早上帮助家里干完活后,都来不及去喝那照得见人影的一点稀粥,所以,李梅这些馒头或包子,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好吃了。
其实,对于李梅他从来没有想过什么,因为他的心中有个美丽的女神,至少他是这样在心里这样称呼她的,在信手涂鸦的诗行里这样呼喊过。她叫陈美娟,是他的同学家境也不富裕,但是却长得十分地水灵,皮肤白皙动人,长长的秀发越发显得她温柔,每每她姣好的容颜羞涩地从他眼前走过时,他的心都会狂跳不已。
在他的第五首情诗送出后,终于在某个星期天,住在他家不远的陈美娟借着打猪草的空隙,向他发出了一起外出的邀请,那个十八岁的春天,他和她一起相携欢笑的情景就这样留在了记忆深处。
只是,陈美娟的父母生了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儿,是不肯随便与哪个穷小子搭讪的,在发现他们走得近后,断然下了死命令不许女儿与之交往,从此,陈美娟再也不肯多看凌文杰一眼。
所以,倍受别人冷眼的凌文杰,面对李梅真心的疼惜自是十分感激,更是没有理由去拒绝什么,因为自从李梅那次帮助之后,他们家时常会有李梅的身影,帮助打扫、变着法儿给他帮助。
尽管十七岁的李梅,此时并不懂得爱意味着什么,她只知道自己喜欢他,喜欢看他忧郁沉思里俊逸的脸庞,舍不得看他吃苦的样子,所以,可着劲地对凌文杰好着。
虽然,父母偶有发现,但是她一向能干惯了,在她帮助同学的强词夺理下,倒也未曾去认真理会,就这样直到高考落榜,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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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4:fei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