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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通讯系统(6更打赏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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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氏庄园。

“茶叶的计划,马上就告一段落了。”

经过这一个月的奔波,林长寿终于可以放松一下了。

茶叶现在虽然只在咸阳城附近传播,但茶叶与仙人的故事却传遍了整个帝国。

这自然也是出自他的手笔。

他雇佣不计其数的说书先生,给他们提供路费和佣金。

将他编造的故事带到了帝国的东南西北,每个郡县。

因此,他被世人尊为茶圣!

茶叶虽未销售到除了咸阳城周边以外的郡县,但故事却已经家喻户晓。

帝国子民购买茶叶的热情,正在悄然酝酿。

等到茶叶作坊扩大之时,就是林长寿财富的爆发期。

“这样的生活,也不错。”

林长寿脑袋枕着右臂,左手拉着赢玉。

在一旁,大丫和二丫两人嬉戏,一人抱着一只大白鸭。

大柱和二柱兄弟两人一人抱着一只小白猪,小老虎“山君”正和几人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林长寿的一言一行,都受到村里人的模仿。

自从他养了“山君”这只小老虎后,村里人就风行养“宠物”。

各式各样的宠物,在村里流行。

甚至连老鼠都有人养!

林长寿感觉有必要纠正一下他们的习惯。

老鼠可是病毒的携带者。

万一搞出什么“黑死病”,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曾经欧洲的黑暗时代,就被黑死病消灭了三分之一的人口。

除了老鼠之外,宠物“鸽子”让林长寿有了灵感。

这个时代,通讯手段极其落后。

主要是靠通讯兵骑着战马进行信息的交换。

如果能将鸽子训练起来,进行“飞鸽传书”,或许能够改善一下帝国的通讯效率。

古代的“飞鸽传书”,用的是鸽子的“归巢”能力。

鸽子能在很远的地方,识别出自己常居之巢穴。

然后千里跋涉归巢。

所以古代飞鸽传书,多是在某地驯养大量信鸽,然后外出差旅,行军之人带鸽子出行。

待需要时放飞鸽子,让鸽子返回驯养地。

以达到传书之功效。

史上有记载,飞程最远的鸽子是:

1971年11月27日,在澳大利亚,昆士兰肯纳慕拉,发现一只飞得半死的鸽子。

飞程约16090千米,是全世界飞得最远的鸽子。

至于飞得最快的鸽子,是由英国东英联合会举办的东阿格利亚信鸽比赛中,维金父子的一只鸽子取得了分速2950米的成绩。

当然,不可能每只信鸽都能达到每分钟将近三千米的速度。

但即便是飞一半的速度,那也不得了。

从咸阳城到边关,有将近六百公里至一千公里的路程。

如果是最远的燕境之内,可能达到一千五百公里至两千公里。

靠骑兵送信,即便是一路上换乘最优秀的战马,也需要大概五至二十天!

但换做信鸽的话,只需要短短五个时辰,十个时辰。

这是极其恐怖的一件事。

要知道在古代,战场军情至关重要。

可能一两个时辰的信息差,就能决定一场大战的胜负。

如果秦军的通选手段全部换做信鸽,那么.....

就具备了运筹帷幄于朝廷,决胜千里边关之外的效果!

不管是否用在军队上,整个帝国的运行效率将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

...

林长寿说做就做,雷厉风行。

他先是花三天的签到能量兑换了信鸽的养殖、培训方法,随后前往养鸽子的人家。

养鸽子的是一名五十岁的老者。

他到来之时,老者正在喂鸽子。

“徐翁。”林长寿走了过去。

“原来是长寿啊。”

徐翁停下了手里的工作。

林长寿看了一眼周围的鸽子,约莫有几十只的样子。

与徐翁叙旧一番后,他才点出了今天的目的:“徐翁啊,今天我过来,是为了您的鸽子。”

“鸽子?”徐翁挑起了眉头。

“徐翁,你还不知道,鸽子具有“归巢”能力吧?”林长寿笑道。

“这老朽到是不知道。”

徐翁显然没听出“归巢”能力具有什么意义。

林长寿也不废话,直接点出目的。

将信鸽的作用说出,让徐翁大吃一惊。

“这鸽子,真能如此?”

徐翁惊愕的看着自己养的鸽子。

显然没想到,它们竟然还蕴藏了这种能力。

“徐翁,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的两个孙子在南征大军之中,正在百越之地建功立业吧?”林长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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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4:fei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