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狂虐洛克公园,科比的答复【跪求鲜花打赏!】
后来四天的时间就很简单。
打球。
疯狂的打球。
我爱篮球!
我要打篮球!!
我还没玩够,瘾都没过足呢!!
因为他出色的英语交流能力,姜浩在纽约大都市畅行无阻,而米国的街球文化真的很足。
基本上走几步就能看到一个篮球场。
这些场地虽然没有天朝那样整洁好看,但味太浓了,就算是贫民区,也有许多光着膀子的快乐青年聚集在一起打球。
铁丝篮筐,铁链篮网,被打成破烂的篮板,脏话艺术涂鸦,放着听不懂的节奏RAP!
他们都梦想像艾弗森字母哥这样靠着篮球养家,米国的篮球体制完备,球探也遍布全国,只要你天赋还行,就算不能去NBA,还有许多能靠篮球养家的地方。
太多米国高中生或不能上学的孩子因为篮球而获得了全额奖学金进入大学打NCAA的机会,这点确实是天朝所不具备的。
姜浩有时候在想,如果青花背大能够纯靠篮球技术进去,那天朝会有多少家长赞成孩子去追梦篮球??
不过这些都不是姜浩能轻易改变的,他现在就是想打打球罢了。
就这么一感叹,如果天朝有这样的街球文化,最好是足球,那三大球也不会一直这鸟样。
“嘿,bro,加一个,不太会打。”
“hei,man,一起玩不?没带球。”
“哥们,带我一下,加一组。”
他挑遍了酒店附近所有的街球场,以他的技术,就算是前世过来打,也能在这些街球场游刃有余。
更别说现在他这焕然一新的身体了。
当地球员认识他的不多,原本以为这是个亚洲菜鸡,但打完之后全部给跪了。
原地双手暴扣!
干拔三分跳投!
碾压野球场大胖子完成单手劈扣!
大变向晃倒高瘦远投王。
底线突破全部是大拉杆!
姜浩彻底玩上了!
“FXXK,这是那个JIANG吧!”
“好像是,我靠,他来街球场玩什么!”
“我服了,JIANG神,给个签名啊!”
有人逐渐认出来他,就跟我们看黑1人一样,他们看亚洲人也是脸盲的,这时候姜浩就溜溜球了,玩爽了就撤,就跟PUA渣男一样。
他不去联合试训也是因为这,虐虐菜慢节奏打打,找找自信找找自己以前的招,也找找罗斯的绝招,这才是练球。
练球如果一直和高水平的打也不行,那你许多东西就进步不了,需要先打低水平的熟能生巧。
比如大中锋麦基在NBA从来不敢多运球,但是平时娱乐赛的时候贼喜欢运球一条龙,跟后卫一样,这种东西你可以不用,但必须有。
所以姜浩还试了试内线背打技巧什么的,太爽了。
果然有身体就能为所欲为啊!
有这么高的天赋,再好好练一下,NBA巨星也是巨星啊!
打了几天出了一身汗,当初练球时的感觉找到了!
他得澄清一点,国内球迷盲目地觉得米国街球场水平很高是谬论。
这些场地上的球员身体素质确实劲爆,但也有大肚腩和超级死胖子,而且大多技术很菜,就想扣篮,各种弹跳怪,投篮基本不进,这是最搞笑的。
和他们打球,场面也许非常好看,有扣篮也有各种钉板大帽,但是一看得分2:0.
所以姜浩这种技术流就算不靠弹跳也能干爆他们,更别说弹跳比他们都吊,把这些人吓懵了。
“兄弟,你是林书好的朋友嘛?”
尼克斯球迷对这么个黄皮肤球员印象太深刻了,林疯狂也是在这座城市创造的疯狂奇迹轰动一时,看到姜浩就不由得想到林。
“不是,我是JIANG,马上你们就会知道我的。”
他的名声很快在街球圈传开,并且在最后一天被人挑衅有种去洛克公园打?
“你虐我们算什么,有种去洛克公园!”
姜浩:“在哪,带路。”
洛克公园他当然听说过,许多NBA球员就是从这个街球场走出来的,什么阿尔斯通啊史蒂芬森什么的,然后NBA球员也以去这里打球为荣耀。
“去玩玩。”所以姜浩跟着几个街球手打的士去了全世界最有名的街球场。
这是一个让纽约人骄傲的地方。
它位于纽约哈林地区第155大街,毗邻弗雷德克·道格拉斯大道。
洛克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公园,对于那些为黑人文化、纽约文化乃至迷国文化而痴迷的人,这是一个不能不去的地方。
然后真正到达后发现场地其实很一般,就普通公园里提供给球迷打球的那种,但是氛围没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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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4:fei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