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乾说道:“书中自有黄金屋,叶师诚不欺我也。”
李世民笑骂道:“这你倒是学得快。”
……
几天时间下来,叶白把机械钟的部件拼凑好了。
不过,李世民正在私下里准备拜师礼,还没有过来,所以钟并没有送给他。
到是程咬金先过来了。
马车停在叶白的门口,程咬金走下马车,嚷嚷着:“叶白,时候到了!”
叶白走到了前厅,看着程咬金很无奈:“你这个家伙,喊的就跟你是牛头马面,要带我走似的。”
程咬金讪笑:“我可不是来催命的,不过跟催命也差不多,诗词大会的时间到了,跟我走吧。”
叶白乐呵的说道:“咱第一次去这种高端的诗词大会,怎么也得好好收拾一下,搞一点行头吧?”
程咬金拉着叶白就往外走道:“衣服什么的早就跟你准备好了。”
叶白笑了笑:“哟呵,还白捡一身衣裳。”
马车行走在长安城热闹的大街上。
程咬金半掀开窗帘,指着外面的大街:“你一直待在平康坊,还没有见识过长安城的热闹吧,看看这热闹的长安城,多出来走动走动也好。”
在程咬金这样的人眼中,叶白这样的宅男,是不可理喻的。
叶白却不这么觉得,平康坊可是一个好地方,莺莺燕燕,姹紫嫣红,好不热闹,为什么要去其他地方走动啊?
马车停在了重阳台,程咬金和叶白下了马车。
此时的重阳台上,高朋满座,大家都知道,今天程咬金要带叶白前来,都等着看各位才华惊人的诗人。
程咬金在叶白身边,也觉得脸上有光,走路都是大摇大摆的。
两人登上重阳台,迎接着大家投来的目光。
程咬金哈哈大笑:“哈哈,让大家久等了,人已经给你们带到了。”
一位大臣走上前来,正是御史台的陈大人,陈大人开口:“这位小生,你就是叶白,就是那位写出将进酒的叶白?”
叶白笑了笑道:“如果没有别人,也写出一首名为将进酒的诗,那恐怕大人所说的将进酒,正是我的诗。”
将进酒,是一首劝酒的诗歌,这种题材的诗歌在历史上非常少见,根本不太可能撞车。
所以哪儿还有人写过其他的将进酒,也就这一首罢了。
众多文人墨客,听到叶白这样说,顿时就喧闹了起来。
“原来他就是那个写将进酒的叶白啊!”
“果然是一表人才!”
“不错不错,的确是一表人才,就凭他这张脸,结合我心中那个意气风发的将进酒的作者,完全是同一个形象。”
叶白额头三道黑线,原来长得帅也有优势呀。
程咬金这才上前介绍道:“叶白今天到场的,除了长安城著名的文人墨客,便是在城中过路文臣武将,还有这城里,最美妙的清官人,正等着得到好诗,然后回去做成歌曲。”
“你要是今天能做出几首好诗,明日之后,长安城将无人不知你,无人不知你的诗!”
叶白很乐呵的说道:“我尽量好吧。”
程咬金挑眉毛:“哟呵,现在谦虚起来了?”
叶白笑着答道:“这长安城的文人墨客都在其中,不乏大儒大贤,能否拔得头筹,还说不一定呢。”
叶白侧头看着程咬金:“程大人,今天诗会的主题是什么啊?”
程咬金回头道:“这事儿我也不知道呀。”
主持诗会的人,站起身来,走到所有人的跟前,背对着重阳台:“诸位大人,诸位好友,既然人都已经到齐了,那诗会就开始吧!”
程咬金低声:“此人叫做虞世南,你知道他吧?”
叶白开口:“虞世南是当世第一大书法家,我要是连他都不认识的话,还读书做甚?”
虞世南站在人前,朗声道:“诸位,自古以来,文人墨客,吟诗作赋,都最喜欢两个题目,一个是梅花,一个是雪花。”
“今日,大家就以梅花和雪花为题各自发挥吧!”
梅雪之争,乃是自古文人,吟诗作赋,最喜欢的一对题材。
几乎,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文人墨客中,有一半人喜欢梅花,一半人喜欢雪花,若要说谁既不喜欢梅花,也不喜欢雪花,那这个人妥妥的,不是文人墨客。
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这两样东西都很白。
清清白白,雅致孤傲,最能代表文人傲骨与风采。
所有人都喜欢抬高自己的地位,当然把自己比作是最好最美好的物品,没谁喜欢把被自己比作臭狗屎吧?
这个主题一出来,这个刚刚才开始的诗词大会,瞬间到达讨论的高峰。
喜欢梅花的人,同气连枝。
喜欢雪花的人,与子同袍。
双方还没开始作诗,就已经吵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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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4:fei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