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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颠倒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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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军蹲下身子,把两个年轻人腰间的匕首都抠了出来,拿着其中一把匕首,走到嘴巴张大的可以塞下灯泡的书店老板边上,没有事先提醒,找好角度就往他的手上扎去。

噗!在书店老板的嚎叫中,把匕首拔了出来,走回到两具尸体旁边,把两人的手掌都摊开,仔细查看手上的老茧,分辨一下两人平时习惯哪只手持刀,还有持刀的方式:正手还是反手。

分辨清楚后,从自己兜里掏出手绢,把刀把上的指纹擦掉。刀刃就不用擦了,他刚才很小心没有触碰到。

把刀塞回到两人手里,刘军又走到书店老板身旁,从兜里掏出烟,塞了一根在他嘴里,又给自己点上一根。

“呼…”重重的吸了一口,吐出烟圈,刘军才幽幽的说道:“你是文化人,我们看图写文吧。就你所见的这幅画面,写一篇关于警察勇斗劫匪的文章出来,要声情并茂,要感人肺腑,要突出警察的英勇,也要突出劫匪的凶残。”

“我…我……”书店老板结结巴巴的说道。

“不会写啊,那好我来。今日晚上…”刘军看了一下手表,继续说道:“十点三十五分,有两名男子闯进求是书店刺杀书店老板,老板当场毙命,警员刘军赶到后,把两名嫌疑人击毙。

不好意思,我是按照报告的格式打腹稿,词汇不太华丽,你将就着听。”

“不不不!”书店老板摆摆手,逼着自己振奋心神,说道:“文章用词非常华丽,不过故事情节不好,应该把刺杀改成抢劫,把毙命改成被刺伤。”

刘军笑着点点头,“好,就按照你的意思来,我想再过两分钟,我的同僚就该到了。打好腹稿,待会把你写的文章读给他们听。我们差馆最近在进行写作比赛,一个个对好文章可是求知若渴。文化人,我看好你,你行的。”

说着,刘军还拍了拍中年老板的肩膀。

中年老板被刘军一拍,身体就打了一个激灵,浑身一颤,“一定,一定,我一定好好说。”

“谢谢你当个好市民,我们以后警民合作,共建美好尖沙咀。”

……

没一会,林战斗就和另外一名老军装警赶到了。

一看到地上的尸体,老军装脸色就是一紧,抬头看了看刘军的脸,心里就是一咯噔,“妈的,又是这个煞星,这才多久,又干掉两个。”

“大佬,太犀利了,又干掉了两个。”林战斗却是不同,脸色潮红,兴奋的走到刘军面前,“我什么时候才有机会干死一个啊。”

“战斗,你这个想法要不得。我们当差佬,最好天天无事可做。我们闲着,才说明天下太平,没有犯罪行为发生。”听了林战斗的话,刘军就板着脸教训道。

“对对对,大佬你说得对,收工后去喝酒?”

“改天再喝,咱们收工都早上了,喝个屁的酒,喝豆浆吧。”

听到刘军说不喝,林战斗就索然无味,“呃…豆浆我就不喝了,我还得赶去李郑屋邨呢。”

“行,那改天喝酒。”

这一晚后面的时间,刘军也用不到巡逻了,处理这个案子就花了一个晚上。

凌晨三点的时候,刘军还消失了将近一个小时。

……

第二天一大早,探长刘福就带着自己手下的人来到四海帮的驻地。

刘福是九龙区的华探长,是如今华人警察里面地位排在第二位的人物,踩在他上头的只有一人。

无论是现在刘福、颜雄称霸的时代,还是将来的雷洛大管家时代,华探长的第一把交椅一直是他在坐着。

他就是人称“超哥”的陈至超,贵为皇家港岛警察的“第一神探”。

这个“第一神探”的头衔可不是贬义的,他是名副其实的第一神探。在别人都只会收黑钱的时候,他一直秉持着差人的本分——查案追凶。

刘福虽然只是排在第二,可却是吃瓜群众眼中的第一,很多差佬也只知道刘福、颜雄,而不知道还有一个超哥。

“蒲你阿姆,到底是哪个王八蛋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刘福嘴里嚼着槟榔,看着屋里面满满当当的尸体,啐了一口,怒道。

刘福之所以这么生气,是因为这个四海帮本来就是他扶持出来了,这个帮派刚成立的时间不久,可是已经占了尖沙咀油水比较足的一个地盘,可谓是日进斗金。

这他妈可是刘福他的钱袋子啊!

“查,给我好好查,一定要查出来是谁干的。”刘福一掌拍在桌上,怒吼道。

“刘探长,我已经检查过了,所有人都是被扭断了脖子,一招致命,这是高手干的…我从没见过功夫这么好的人。”

负责勘探现场的一个便衣,走到刘福面前汇报道。

“阿七,我的所有手下里,你的功夫最好。要是换了你,你能做到一个人干掉三十几个吗?他们手里还有好几把喷子呢。”刘福不敢置信的问道。

“不行,不过探长,我可以肯定这都是一个人干的,杀人的手法全部一样,扭断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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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4:fei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