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如果可以,别把对方打死了。”
克里斯看了眼林森肌肉结实的右手,露出既期待又担忧的表情。
他可亲眼看见,这个来自宾夕州的饥瘦的亚裔青年,是怎么用他的右手,一拳打飞一个300斤的混混。
你很难想象,一个胖子是怎么飞到5米外的垃圾堆里的。
噢!庆幸是堆垃圾,否则那混混可不止肋骨断裂这么简单。
为此,克里斯认定,林森的右手有杰出的格斗爆发天赋。
他带着林森找遍了所有宾夕州的格斗俱乐部,他隐约感觉,自己可以重新拿回金牌经纪人的头衔。
“林,打起精神,这是宾夕州能找到的最后一家俱乐部了。”
他领着林森,忐忑不安的走进这家叫‘火狮’的格斗俱乐部。
再此之前,克里斯已经带着林森,在其他俱乐部碰了无数次壁。
那些俱乐部在听说林森没有格斗经验后,直接拒绝了他们。
更有因为林森是华夏人,便报以“亚裔怎么能打世界顶级UFC?”的笑话,将他们轰了出去。
“克里斯,你头上怎么冒汗了?”
林森看着这个声称打拳就能赚钱的瘦小老头,他只有1.5米的个头,走路时把两腿绷直得像竹竿一样,皮鞋在地板砸出“哐哐”的声音。
“或许太热了吧!”
克里斯用袖子摸了摸额头,他甚至忘了自己还有手帕。
他没敢告诉林森,他们现在走进的俱乐部,是整个宾夕法尼亚最老牌,最严厉的自由搏击俱乐部。
如果再被拒绝,一切就完了!
……
迎接克里斯的,是火狮俱乐部的经理——芬奇先生。
这个有着一头亚麻色油亮发色的白人,挑剔了看了一眼林森的肤色,便打消了请克里斯他们去办公室的想法。
三个人就站在训练场边,进行了简单的谈话。
“你只有两分钟时间介绍……你的拳手。”芬奇皱着鼻子。
克里斯没有在意芬奇的表情,他开始陈述林森的右手。
“瞧瞧,芬奇先生,这是怎么一条健壮的右臂?这浑圆的肱二头肌,每当它一用劲,就能像蒸汽机一般发出‘滋滋’的声音。他的大臂可以像火箭一样爆发出力量,推动他如钻头般坚硬的拳头——”
“够了!”
芬奇摆手打断了克里斯的话,瞄了眼亚裔青年,直接进入正题,问道:“你打过拳么?”
“打过!经常打!”
林森肯定的点头,七岁起,他就在唐人街和混混抢食物,打架是家常便饭。
在这里,他将打拳和打架弄混了。
芬奇狐疑的看了眼林森,又问:“你一拳能打出多少公斤?”
“我不知道,我打别人的时候,别人也没告诉我。”
林森觉得这个问题莫名其妙,谁被人打的时候,会琢磨挨了多少斤的拳头?他自己挨打的时候就没想过。
“所以,你没在台上打过拳?”芬奇嘴角下意识抽搐了一下。
“没有!”
“那么你使用的是哪一种格斗技巧?”
芬奇揉着太阳穴,有气无力的问道:“比如,泰拳?柔道?巴西柔术?”
“这个……”
林森看了眼克里斯,这句话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商量的时候,没想过怎么说。
克里斯的脸色一下就难看了起来。
芬奇很精明,他从克里斯的表情猜测出,这个叫林森的华夏人,是他随便从街头找来的。
“克里斯,不否认你曾经是个慧眼独具的经纪人,可自从你沦落为赌徒……好吧不说这个,但你说他是天才?”
芬奇露出不耐烦的表情,他都懒得在看一眼林森。
克里斯狭长的眼角闪过一丝慌乱的神色,他强装镇定解释道:“我的拳手确实没有经过任何训练,但是不否认他是一个天才,他的右手能轻易打飞一个300斤的胖子!”
“可我也有这样的拳手。”
芬奇开始整理袖口,这是出于职业礼貌,准备和克里斯握手——意思你滚蛋吧。
对于一家资深俱乐部的经理来说,他很难接受打飞一个人便是天才的理论,只要是受过专业训练,稍微有点水平的格斗拳手,都可以做到这点。
更何况,火狮是家MMA(综合格斗)俱乐部,这里不乏拥有这种水平的拳手。
“相信我,芬奇先生!”
克里斯最害怕的事终于发生了,但他还是要据理力争:“你没有亲眼见过,他的一拳有多巨大的力量,他出拳带动的拳风,甚至能吹飞一顶毡帽,你应该清楚,是那种厚重的羊绒毡帽。”
这个矮小的老头,不遗余力地争取道:“你知道的,一个足以挑战MMA州级资格的拳头,是对冲击金腰带最可靠的保障。”
“他能挑战MMA州级格斗?”芬奇看向克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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