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秦鹰回话,王翦当即打了个哈哈,拱手一礼。
“赵掌柜,我这小友久居深山,不了解山外的消息。”
“不知从哪儿听了些胡言乱语便信口开河,赵掌柜可万万不要往心里去啊。”
秦鹰见状眉头微皱,撇了嬴政一眼,轻笑摆手:“一句戏言而已,老赵万万不要放在心上。”
话是这么说,但秦鹰的心中却十分笃定。
这并不是秦鹰卜算出来的,而是秦鹰在历史课上学来的。
没错,秦鹰是一名穿越者!
穿越到大秦的第一眼,秦鹰看到的是因难产而死的生母。
第二眼看到的,便是老王。
在把秦鹰送到北陵乡后,老王每隔几年就会回来探望秦鹰一次,其他时候则是会打点好财物,让乡民代为照看。
如果不是秦鹰与老王的年龄差距实在太大,秦鹰都要怀疑自己是老王外室所生,见不得好妒主母的私生子了。
对于老王和自己的关系,秦鹰多有揣测,却没想出靠谱的解释。
不过秦鹰很清楚一点,那就是如果没有老王,他秦鹰根本不可能在大秦度过最艰难危险的婴儿时期!
所以,秦鹰才会如此信任老王。
十八年来,老王每次探望秦鹰都是孤身一人。
在秦鹰看来,能被老王带来一起探望自己的,绝对是老王的铁杆兄弟。
所以说话随意些也无妨。
只是,秦鹰发现,自己似乎猜错了?
嬴政目露阴沉的看向秦鹰。
一句戏言?
就这一句话,朕砍了你的脑袋你也不冤枉!
但嬴政毕竟不是嗜杀之人,最终还是冷声开口:“赵某,自然不会放在心上。”
听见这话,王翦狠狠松了口气,赶忙道:“秦小友,王某还有要事在身,此来不过是想要探望贤侄一番而已。”
“既然贤侄安好,王某也就可以安心的继续赶路了。”
“告辞!”
王翦现在是一分钟都不想多待了,只想赶紧带着嬴政离开此地。
秦鹰却一把抓住了王翦的胳膊。
“老王,如今天色已晚,你再怎么急也不能连夜赶路吧?”
“先随我回府上休息一夜,再尝尝我新弄出来的美食,明天一早精神饱满的出发,岂不美哉?”
王翦断声道:“王某确实……”
话没说完,就被嬴政开口打断:“王兄,在此地逗留一夜也可。”
“莫要辜负了秦小友的一片心意!”
高筒水车的图纸还没到手,嬴政可不愿先走。
秦鹰笑着对嬴政挤了挤眼,拽着王翦就往前走。
“老王,你瞅瞅人家老赵多痛快。”
“走走走,你都好几年没来过了,这五年间我可是弄出来了不少美食,保准香的你想把舌头都吞下去!”
王翦心中苦涩更甚。
香的想把舌头都吞下去?
是要把老朽的脑袋给砍下去吧!
走了一小段山路,一行人便进入北陵乡中。
看着北陵乡那水泥铺就的干净地面,路边吆喝的小贩还有往来黔首脸上的笑容,嬴政来了兴致。
“未曾想,山间小乡竟然也能如此繁华!”
“在太行山中,这般繁荣的乡里,恐怕仅此一处了。”
“王兄,随我下车一观。”
“遵……王某也没想到,此地竟然如此繁华!”
王翦心中的震惊一点都不弱于嬴政,甚至比嬴政更加震惊!
四年前他才来过北陵乡一次,那时候的北陵乡可还只是一个残破的小乡村呢。
这变化也太大了吧!
“瞧一瞧看一看,今早刚摘的苌楚果,便宜卖了!”
“卖公鸡(鷄),能打鸣能看家能炖肉的公鸡!”
看着往来男子精壮的身材,嬴政微微点头。
北陵乡黔首的身材都颇为魁梧。
而身材魁梧,就意味着他们有着充足的粮食,同时也能迅速成为可战之兵。
再看看那热闹却不混乱的市集,嬴政愈加满意。
走到卖公鸡的摊位前,嬴政笑问道:“这位老丈,敢问公鸡怎么卖?”
老头颇为期待的看向嬴政:“一只三钱,壮士来上几只?”
嬴政微怔:“一只只要三钱?如今粟米还要三十钱一石,那岂不是说十二斤粟米就能换一只鸡了。”
“怎么会这么便宜?”
虽然十二斤粟米看似更多,但鸡肉可是肉,是当今的奢侈食品!
老头笑呵呵的点头道:“这位壮士是外乡人吧?”
“秦君子弄了个新的养鸡法子,俺家大儿子就跟着秦君子一起养鸡来着。”
“虽然喂食花销高些,但养出来的鸡子可是多了不少。”
“但是秦君子说了,多吃肉,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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