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七妹离开后,孟凡和安迪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天,然后才离开了安迪的房间。
离开之前,孟凡还贴心的帮安迪把蚊帐拉好,并且仔细地检查了好几遍。
在确认没有蚊子躲藏在蚊帐里面之后才跟安迪道了声“晚安”,关灯离开了房间。
孟家村四面环山,所以山青水绿空气新鲜,让人精神饱满,身体舒适。
但是背靠大山也有一个坏处。
那就是夏天蚊虫特别多。
山里的蚊子可不是一般的毒。
只要被咬一口,皮肤上就会立刻起一个大包,奇痒无比。
所以蚊帐这种东西,是家家户户必备的防蚊装备。
没有蚊帐保护,就别想睡个好觉。
不管什么血型,不贵男女老幼,高矮胖瘦,只要敢不放蚊帐睡觉,半夜绝对会被蚊子叮得怀疑人生。
尤其是安迪这种在大城市里生活惯了的都市白领,更是容易招惹蚊子。
想要让细皮嫩肉的安迪安稳睡到天亮,就必须放下蚊帐。
有了蚊帐的保护,外面那些饥肠辘辘的蚊子也只能铩羽而归,无功而返。
第二天,天刚刚亮,孟七妹就从床上爬了起来,然后自己打水洗脸漱口。
收拾了一翻之后,她立刻离开了家,往隔壁孟凡的院子走了过去。
为了方便孟七妹,院子里的大门并没有栓上。
所以孟七妹轻轻一推,就推开了木门,走进了院子里。
然后她直接走进厨房,然后开始用木柴生火。
孟家村可没有煤气灶,村民们都是用干柴烧火做饭。
生火之后,孟七妹又轻车熟路地提着一个木桶去院子里的水井打了一桶井水。
回到厨房后,将井水倒入锅中开始烧水。
昨天孟凡跟她交代过,安迪姐姐是城里人,习惯了用热水洗漱。
所以她才会一大早赶来孟凡家生火烧水。
“七妹,怎么这么早就过来了?”
孟七妹正在厨房里忙活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孟凡的声音。
“小凡哥,早上好!”
“我睡不着,所以想提前过来把热水烧好。”
孟七妹的脸上露出了憨憨的笑容,小声地说道。
农村和城市里的生活节奏是完全不一样的。
在城市里,尤其是那些大城市,夜生活是非常丰富的。
酒吧,夜店,各种娱乐场所灯红酒绿,彻夜不眠,热闹得很。
但是农村的生活比较朴实,除了两口子那点事之外,夜里基本没有什么娱乐活动。
所以大部分农村人都养成了早睡早起的习惯。
孟凡知道孟七妹肯定会提前来家里干活,所以昨天晚上特意嘱咐孟七妹,七点之后再过来。
没想到孟七妹还是提前来了。
孟凡看了一眼墙壁上的挂钟,现在才刚刚到六点半。
而看孟七妹的模样,分明已经在厨房里忙碌了很久了。
如此看来,她六点钟,甚至五点多钟的时候就来了。
“七妹,热水烧好后就去客厅歇一会儿,早餐我来做就好了。”
孟凡的目光中流露出一丝怜惜,然后又立刻将其隐藏了起来,用平静地语气对孟七妹说道。
“好的,那我去把厅里的桌子椅子擦一下。”
孟七妹应了一声,然后从厨房拿了两块抹布,提着小半桶水就准备去客厅擦桌子,打扫卫生。
而知道孟七妹性格的孟凡也没有多说,让她自己忙碌去了。
孟七妹离开厨房之后,孟凡轻轻叹了一口气,然后开始做早餐。
食谱早就已经定好了。
今天三人的早餐就是一碗香喷喷的红烧兔肉米粉。
米粉是自己家酿造的,弹性十足,有嚼劲,非常美味。
兔肉也是先杀现做,非常新鲜。
昨天晚上,孟凡给自己的兽宠大黄狗下达了一个任务,让它晚上去山里捉几只肥硕的野兔回来。
大黄狗在开启了灵智,进化了血脉之后,其能力早就已经超出了普通野兽的范畴。
就算是丛林里最顶级的猎手,也绝对比不上大黄狗。
因为它已经开启了灵智,拥有了堪比人类的智慧。
一头实力强大,并且拥有人类智慧的超级猛兽,绝对是一头在丛林里所向无敌的超级猎手。
野兔虽然身手灵活矫健,但是一旦被大黄狗盯上,就绝对没有逃脱的可能。
所以要不了多久,大黄狗就会带着它的战利品回到院子里,来到孟凡的跟前,向孟凡交差复命。
孟凡支起一口大锅,然后倒入清水。
再从袋子里将晒干的米粉取出一部分,直接放入锅中,盖上锅盖,用大火烧煮。
按照孟凡估算,需要十五分钟的时间,才能起锅。
紧接着,他开始制作作
阅读模式无法加载下一章,请退出
来源4:fei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