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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不听话的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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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诗语的前生,那个二十一世纪的大哥,周世宇,被称为犯罪天才,是有原因的。

    总结下来,无非四个字。

    胆大心细。

    胆大是因为没有他不敢干的坏事。

    心细则是因为,无论是犯了什么滔天的大罪,没有任何人能找到有力的“证据”。

    二十一世纪的他,并不会像现在的她这样,杀人如麻。

    因为二十一世纪,刑侦相关技术绝不是东汉末年这个时代可以比拟的。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杀人越多,就会留下越多的“证据”。哪怕强如周世宇,也不能保证这些“证据”会被全部处理干净。

    而到了东汉末年,相比于切实的物证,对他威胁更多的则是那些“人证”。

    “人言可畏”这个道理,周诗语是绝对明白的。

    而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所以,周诗语但凡在这个年代犯了罪的地方,往往遍地死尸,生灵涂炭。没有一个活口,能开口将她指证。

    何进卢植是个例外。

    这两人是周诗语计划中极为重要的棋子,对周诗语来说,他们两人活着,比死了的用处要大得多。

    所以当日周诗语才会冒着极大的风险,放二人一条活路。

    并且,她还留足了后手。

    派自己所信任的赵云,对二人进行了长达数日,惨无人道的精神折磨,直至将二人折磨到精神崩溃,才算罢休。

    以确保二人,绝不会将她所犯下的罪孽,昭告于天下。

    直到目前来看,周诗语的计划进行的极为顺利,她不仅没成为天下人人欲杀之而后快的“弑君逆贼”。反而在何进卢植二人的运作之下,成为了统领整个凉州的“州牧大人”。

    至于现在这位中常侍,赵忠。

    他活着,对周诗语来说好像没什么用处。

    “关羽。”

    周诗语向身后喊去,而赵忠显然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这位老太监依然在恶狠狠地盯着眼前这位不知天高地厚的“死丫头”。

    “姑娘有何事吩咐关某?”

    关羽听见周诗语呼唤,径直走进太守府大堂内。

    “杀了他。”

    “得令。”

    赵忠第一时间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他可是中常侍!要论官职,甚至要比周诗语的州牧还要大上几分,这个女州牧,怎么敢…

    但当赵忠看见那位魁梧的红脸大胡子,提着一把长刀,面无表情地朝他走来时,他才明白。

    刚刚自己没有听错,那个女人也没有开玩笑!

    “杀了我?你们可知道咱家!!”

    “咱家可是中常侍!”

    “咱家…唔…!!!”

    关羽才不会管这位老太监说什么,反正不管他说什么,在周诗语的命令下,关羽全当听不见。

    干净利落的一刀,贯穿了赵忠的胸膛,连着他那颗心脏,也被一并贯穿。

    赵忠伸手空抓了两下,就瘫倒在了这太守府大堂冰冷的地面上,淌着血的身子没了一点生气。

    大堂内的几名侍从,早已对这种场面司空见惯,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惊慌。

    他们心中有的只是对这位看起来像个大官的老太监的嘲讽。

    “在金城得罪了周大人,还想跑?”

    周诗语上前踢了两下赵忠的尸体,确定这老太监已经死透了。

    她又一次回身朝门外喊道。

    “飞飞~过来收尸啦!”

    门口的张飞暗道一声晦气。虽然脸上写满了不情愿,但还是提着一个破布麻袋,走进了府内大堂。

    “为毛每次这种收尸的活,都是我来干…”

    不仅是赵忠。

    就连赵忠带来的那些随从,都被周诗语安排的明明白白,统统被埋在了金城向西几十里路的乱葬岗里。

    汉灵帝活着的时候,常对他人言:“张常侍为我父,赵常侍为我母。”

    这一下,周诗语也算让他们一家整整齐齐,合家团圆了。

    处理完赵忠一行后,周诗语还找贾诩,上书朝廷。

    书中内容大概是。

    “赵常侍回城途中,路遇盗匪,惨遭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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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4:88dus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