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凌天一早起来,发现头一点都不疼了。将头上的纱布取下,用手一摸,发现额头的伤完全好了,甚至一点疤痕都没有留下。从这个“我”的记忆中得知,两日前在学校打群架,被人用石头狠狠地在头上砸了一下,当场昏迷。他估计至少也要十天半月才能康复,没想到才过了两日,就完全康复了。也不知是父亲的医术实在高明,还是重生后身体素质有了极大改善。
他坐在书桌前,拿出作业本和铅笔,在作业本上无意识地乱画着。
[这片土地实在太过落后了。对拥有前世的记忆的自己而言,童年在这里渡过,实在是太浪费青春了。恩,为今之计只好同爸妈商量,同前世一样,去外公那边上学。虽然,外公那边也比这边好不了多少,但至少能比这边更有发展前途一点。哎,如果是重生到大学时代就好了。机遇一大把,只要获得几万元的起步资金,我就有信心在短时间内赚取足够的金钱。可是,却偏偏重生到了童年。好在这个空间的家境不错,爸妈不用那么劳累,也算是一得一失吧!]
他苦苦思索,该如何利用这一段童年时间。
[恩,高中以前的知识就不必学习了,可以将时间用在其它方面的能力的锻炼上。恩,一是得锻炼身体,前世的自己就是缺少锻炼,导致后来工作中颇感吃力。二是锻炼绘画等方面的技能,毕竟,自己在这些方面还是比较有天分的。那么,就这么决定了。前十年,到2000年之前,主要将精力放在培养身体及其它才能方面,并在这一段时间将过年钱节省起来,以便将来进行资金的积累。其后,再进行其它的活动。]
他“刷刷刷”在本上写下一行字,上书“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地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他将本子拿起来仔细打量:
[奇怪,比前世的字写得好看多了!]
但他没有仔细思考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而是急步出了房间,到了厨房,找到母亲,不理会母亲诧异的目光,直接道:“妈妈,我想转校!”
母亲放下手头的活,欣喜道:“真的!我早就和你爸爸商量过,想将你送到你外公任教的小学去上学。你一直都反对,想不到你终于想通了!”
风凌天尴尬地道:“哦!我以前不懂事,太贪玩了,只知道和那几个玩得好的同学一起玩耍,没有明白你们的苦心。现在我明白了,因此想转校到外公所在的学校去读书。”
他记忆中,却没有关于此事的映像。
“对了,你的伤这么快就好了!看来你爸爸的药越来越好了!”
母亲见他额头上的伤完全好了,一阵开心。
早餐时,母亲将此事跟父亲说了,父亲却皱了皱眉头,道:“你爸爸他太宠小孩了,我怕他管不了这个顽劣的儿子啊!前段时间,我在CD的战友给我写信,说他现在在SC大学里当教导主任,我看,不如让他去SC大学的附属小学读书算了。我那个战友,以前在部队时管理手下士兵就很有一套,有他管着,我想这个顽劣的儿子怎么也翻不了天!”
风凌天刚想反驳父亲的话,说自己已经懂事了,不能老是用有颜色的眼光看自己,但听他接下来的话,却生生将到口的话吞了回去。
[去CD吗?如果是这样的话,应该能更好地发展吧!]
“可是,他如果去CD的话,就离家好远了!我怕他一个人在那边出什么事情啊!毕竟,他只有七岁啊!”
风凌天接口道:“妈妈,你放心吧!我已经是个小男子汉了,我绝对会乖乖地听话,努力学习,一定不会惹事生非的!”他鼓了鼓小胸膛,一副豪气的样子。惹得母亲掩嘴而笑。父亲却对他的表现惊讶不已,心中暗忖:难道天儿此次受伤后真的懂事了?
母亲见风凌天自己也同意,也只得按捺住心中的担心和不舍,同意了这一决定。
早餐过后,风凌天站在自家院中,暗自思索:
[去CD之前,有一件事情必须完成。唉,那个小丫头,真的对不起她啊!这个“我”,怎么如此恶劣呢?那小丫头哪里招你惹你了,就知道欺负人家。郁闷啊,还得我去给她道歉!恩,就做个竹蜻蜓送给她吧!前世中,小时候没有玩具,就只好自己动手了。做的竹蜻蜓还算不错了。]
他在家里的杂屋中找到一截风干了的竹筒,用刀将之破开,取了其中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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