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静,我只想说,一切还没有结局,大家还是不要枉下定认吧,情节跌荡起伏,不会如大家想象的或是现在写的这么简单,大家放心吧!)
当初从十堰离开的时候,马六急急如丧家之犬,都没有来得及好好多看一眼,此次再回十堰,马六内心的感受却是差别极大。
十堰一直是马六的故乡,从未记事起便跟着老娘一起来了十堰,只是十堰这座山城给马六留下的记忆实在是苦难多过于快乐,让他曾经以为离开之后便再也不会想到再回来,就算再回来也要功成名就的衣锦还乡,也是炫耀和赌气的成分居多,可真正再次踏上十堰这块土地,马六却只觉得亲切,连十七胡同那些跟他打了十多年嘴仗的乡亲都让他觉得格外的友善,马六想恨都恨不起来,现在他对十堰是真正的有着深厚的感情。
下午带着艾丽莎大街下巷的转了几圈儿,晚上在外面吃了马六的最爱,麻辣串带啤酒,大街小巷都有,然后马六提议说去酒吧坐坐,说是要带着艾丽莎去感受一下他曾经工作过的地方。
打了一辆出租车,那司机不过二八少年,长得也稚嫩,让人感觉绝对不超过二十岁,开车的技术还不错,只是一路上都从后视镜频频盯向后面的艾丽莎,最后被艾丽莎瞪了一眼,立即吓得手上一哆嗦,只差没把车子给玩追尾了。
也是,在十堰这座山城,少有外国游人路过,就算有,也绝对没有艾丽莎这般的身材气质和长相,多水灵的妞啊,而且那个头,那胸脯,那身材,绝对的大杀器啊,难怪在大街上回头率高得让马六咋舌。
到了爵士酒吧,下车,马六站在酒吧的门口,盯着那爵士酒吧的广告牌看了半晌,似乎是想起了许多曾经在这里发生过的故事,比如黄孟,比如万刚,比如酒吧老板胡胖子、丽姐等人,如果没有这些人,马六不会逃到上海,就算命里早晚注定要去上海,但机遇这个东西,还真是玄乎,去晚了去早了都是白搭,那是很讲究的。
酒吧似乎经过整改了,现在的规模比以前又大了许多,连门口的广告牌都比以前更加的拉风夺人眼球,而酒吧外面的停车场上,小车几乎停满,现在不过是晚上的九点不到,还不算是酒吧生意的最高峰期,但这生意之火爆,已经不言而喻。
一进入酒吧,马六和艾丽莎便成为酒吧所有人关注的焦点,就算舞池中依然有无数的人在群魔乱舞,但坐在酒桌边的客人或是小姐都不由自主的拿眼光盯了过来。
大洋马啊,这可是稀罕货!
马六这个主角儿反而被人忽略,门口的妈咪已经换过了,小妹的数量比以前翻了一翻,只是马六并不认得几个,倒是酒吧门口不远处正好走过来的那位高大男子马六是认得的。
“刘成。”马六招了招手。
那长得有些蛮横的男子跑过来,有些疑惑的看了看马六,马六只是一个劲的嘿嘿发笑,那男子看着看着突然惊喜的叫起来:“我草,这是马六么?”
马六哈哈一笑,被这刘成砸了一拳也不生气,递了根烟过去,笑道:“你小子眼睛还挺好使啊,居然还认得我。”
“那是那是。”刘成和马六互相拍了拍肩,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一把将马六扯到一边,压低声音道:“你不是跑路到上海了吗?怎么又跑回来了,对了,这个女人是你马子?”
马六笑道:“我路过办点事,没办法,她非要跟着我,要不就要杀我,我不想要也不成!”
马六很得瑟啊,不过说的这些话倒也不全是扯蛋,只是听在刘成的耳朵里却远不是那么一回事儿,又捶了马六一拳,嘿嘿笑道:“你可没有以前低调了啊,挺得瑟啊,哈哈,对了,我现在还忙,你先找个地方坐下,一会儿空了,我过来陪你喝酒,今天兄弟我请客,千万别跟我客气!”
说完话,刘成似乎真的有事,急急的走开,马六则走向角落处的一个座位,后面跟着艾丽莎,这女人现在表现得很乖巧,像是未经人事的黄花大闺女一般,挽着马六的手,那叫一个清纯稚嫩啊,让马六总觉得有些毛骨悚然。
这实在不是艾丽莎的风格啊!
马六一路上都在左瞧右瞧,想要看看有没有什么熟人,结果很失望,曾经的那么一群小姐,似乎现在早就走光了,正要坐下,马六却突然眼睛一亮,哇哇哇,总算是看到一个熟人了,一个曾经与马六关系一直很亲密的人。
丽姐!
曾经爵士酒吧的一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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