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已经完全黑了,雨稀稀拉拉地下着,在路边形成大大大小无数的水洼。
维德钻进红跑鞋酒馆,用力跺脚,抖掉身上的雨水。天气很冷,对他这样的单身汉来说,平日里最大的消遣就是到红跑鞋酒馆里喝上几杯麦酒,跟老板娘开点儿玩笑。今天也不例外,他抠抠索索地走到一张桌子后坐下,然后舒展了湿透的身子,为酒馆里的温暖长长出了一口气。
维德的本职是扒手、骗子,可并不是一个强盗。每当想到黑山受的那场活罪,想到黑影里那双黄眼睛,还有那个叫绞索的杀手放在自己脖子上的刀,他就越发胆战心惊,再也不敢涉足那么可怕的行业。回到城里,他又干回了老本行,偷鸡摸狗什么的。他也会来红跑鞋酒馆找肥羊,找好目标后就邀请那倒霉蛋打扑克,他跟早已串通好的同伙会把那人口袋的钱赢个精光。这两样讨生活虽然来得没那么快又没什么名誉,可最起码保命没啥问题。
像往常一样,维德先叫了一杯麦酒,然后悄悄审视着酒馆里的每个客人,看看有谁最合适充当肥羊这个角色。可他失望了,外面下雨,所以酒店里人不多,而且似乎都是些辛苦讨生活的贫苦人。
惟一惹眼的是一张桌子后面的两个女人:一个穿着像个农妇,但看上去倒想是微服出游的贵妇;另一个明明体型又高又壮,竟然裹得严严实实做撒拉逊人的打扮,按维德的猜测,她只怕是那个贵妇的女仆要么就是保镖。
“砰!”
巨大的酒杯重重地放在维德的面前,他抬起头,就发现老板娘艾丽西娅正叉着酒桶似的粗腰站在他面前。她偏着头盯着他,就像一只看到了死尸的兀鹫。
“小兔崽儿,你还有脸来?”
“亲爱的艾丽,”他收敛了笑容,慌乱地站起来,低声下气,“您听我解释……”
“滚出去!”艾丽西娅伸出一根又肥又粗的手指点着他的额头,尖声道,“跟我夸口,说什么你们做一票大买卖,结果就是光着屁股满大街裸奔?老娘我一直当冤大头给你赊账到现在,以后不会再干这种蠢事了!”
维德还想分辩,但已经晚了。高大威猛、孔武有力的艾丽西娅将他拎起来,就像是拎一只馋嘴偷腥的猫,然后用力将不付账的人掷在路上满是污泥的水洼里。
“什么时候付清账,什么时候才有酒喝!”
气势汹汹地吼完这一句,老板娘转过肥胖的身躯,踏着胜利的步伐回到店里。
维德没有站起来,他失魂落魄地坐在泥水里,两腿发软,尿湿了裤子:就在自己被拎起来的时候,两个女人的桌子的麦酒端了上去,他的目光刚好扫过那个高大的撒拉逊女人,看着她掀起面纱,一口喝干了酒。
“她”长着一双黄眼睛,黄玉似的瞳仁,血红的瞳孔。
身材细长的阿方索走进红跑鞋酒馆,四下里一扫,然后坐到两个女人的面前。
“城里的情况怎么样?”
高大的撒拉逊女人低声道,她的声音粗重有力,会让任何一个有非分之想的男人闻风丧胆,掉头就跑。话说回来,前提是如果还会有男人见到她产生非分之想。
“不太妙,首领,”阿方索苦笑,“城门已经被封锁了,任何人都不许随意进出。”
“那不是问题。我是问图书馆,有什么消息么?”
阿方索摇了摇头。
“三十多个圣剑骑士丧了命,四十多人重伤,无数珍贵书籍都丢了,图书馆的馆长海德修士,还有今天一直呆在图书馆的戈培尔大主教两人失踪——首领,这事儿是你干的罢?外面的风声都说是突然出现了怪物,我可不信,光天化日下哪儿有怪物?你可捅了大漏子啦。”
“你只猜对了一半儿,”雄鹰嘿嘿笑了两声,拉着珍妮站起身来,“好了,有消息就通知我,老地方。”
雨时下时停,把王城笼罩在夜雾之中。斑驳的街道,昏黄的灯光,都变得模模糊糊。行人从雾中走来,又钻入雾中,有一种如梦似幻的妖异气氛。
“我们没法出城,怎么办?在哪儿过夜呢?”珍妮疲惫不堪地问,这两天所发生的事情,比她生命中过去二十四年里的总和还要多。
“不要紧。”
雄鹰一面轻快地走着,一面左顾右盼地观赏王城的夜景。此时他已经丢弃了女人的伪装,打扮光鲜,活像一位高贵的绅士——在十分钟前,就是这样一位绅士匆匆从他身边走过,被他一拳打晕,对调了衣服。
“宝贝儿,还记得那个城南客栈的老板安东尼吗?今晚咱们屈尊下榻他的狗窝,明天一早儿,就借助他拿到客商路引凭证,风风光光地出城。”
“图书馆里的那东西,”珍妮想起来就不寒而栗,“天哪,这世上原来真的恶魔。”
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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