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受伤了,阿锋就二话不说,默默接手妳的工作,这样妳还要说他对妳没意思吗?」毛诞葳说。
星悦不以为然的哼了哼。「妳放心好了,大魔王不会白做工的,他一定会要我还他人情。」
而且她一点也没有感觉到,大魔王哪里对她有意思了,喜欢她应该对她温柔体贴才对啊,在他身上,她可感受不到任何热情。
「看着好了,我们来打赌,看你们的恋情什么时候明朗化。」
她敬谢不敏的摇了摇头。「不要,我只想专心做好冲浪大赛的准备。」
毛诞葳赞同的点点头。「也对啦,赢了冲浪大赛等于赢到阿锋,妳是应该多花点时间才对。」
「妳又来了。」真是让她有好深的无力感,算了,不想了,现在最重要的是买齐颜料回去作画,不然明天就死定了。
「妳看──」毛诞葳指著书城杂志架上一本冲浪杂志,封面人物是甫出炉的美加冲浪好手珍妮克鲁斯,她优美的冲浪姿势就像学过芭蕾舞一样,令人津津乐道。
「她好帅气。」星悦的眼里充满了羡慕,她轻抚着杂志,发誓有朝一日也要登上这本杂志封面。
她会不会太狂妄了呢?她真的做得到吗?
对于未来,她真的有一百万个不确定啊,如果她没有在冲浪大赛得到名次,那么她的未来在哪里?她还会有心完成在贝大的学业,然后如母亲和馨姨的愿,到欧洲深造吗?
「我老爸要我替他买张CD。」毛诞葳说。
星悦的情绪也高昂了起来。「我也刚好要买CD,静乐团今天发片哦,我已经预购了,还有送海报。」
书局二楼是复台式的唱片卖场,此刻在选购CD的人还真不少,卖场特别为静乐团做了个专区,显示了他们的超人气。
两人走出书城,星悦迫不及待想回去听新专辑。
虽然她平常很省,衣服更是八百年也不买一件,但只要是静乐团出专辑,她都会买正版,以示对他们乐团的支持。
「妳这种样子算是在迷偶像吗?」毛诞葳挑挑眉毛问她。
她自己没有偶像,也从来不是追星族,对于星悦把静乐团的CD抱在怀里、一副喜孜孜的样子感到难解。
「我欣赏他们的音乐,也喜欢他们的组合。」尤其是女主唱宋书裕,长鬈发的冷冷风采简直迷死人,如果她是男人,肯定为她倾倒,听说也有不少女同志票选她为梦中情人。
「真好,一点爱情的烦恼都没有。」毛诞葳无精打采的叹了口气,很不像平时总是活蹦乱跳的她。
「葳葳,难道妳有爱情的烦恼?」星悦也很关心她,因为毛诞葳是她来到南湾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嘛。
才问完,一部酷炫的深蓝进口跑车停在两人等公车的站牌旁,车窗降下来了,驾驶座里是安令崇。
他微笑问:「要不要我顺道载妳们回去?」
「要!」毛诞葳抢先打开副驾驶座的门,刚才有气无力的,现在却容光焕发,前后简直判若两人。
星悦上了宽敞的后座,连连赞叹车里的豪华,纽约连锁百货的小开果然不一样,连车子都要进口的。
「妳们刚才去哪里?」黄昏的太阳很刺眼,安令崇戴着墨镜,看起来很酷,也更加吸引人。
「我们去买颜料和CD。」毛诞葳抢着回答。
说到CD,星悦马上想到她的宝贝,她探到前座问:「学长,可不可以放这张CD给我听?」
「妳还真急耶。」毛诞葳不以为然的说,但声音不晓得怎么搞的却很温柔。
「什么CD?」安令崇右手接过星悦递来的CD,抬头看了一眼封面,他的嘴角动了动,降下车窗,将CD住窗外扔去。
「学长!」
「崇哥!」
两个女生都对他的行为感到不可思议,好端端的一张CD连胶膜都还没拆,为什么要把它丢掉?
「这是一个无耻的乐团,以剽窃别人作品来出道的乐团,我车上的音响不放这种下三滥的东西。」安令崇冷冷的说。
「什么意思啊?」星悦傻眼了,她不知道学长这么讨厌静乐团,扔了CD就算了,居然还把人家评批得这么卑鄙。
「妳迷静乐团,那么妳听得出来,他们的作品和锋的作品有哪里不一样吗?」他严肃的问。
「啊?」她一呆,随即想起一件事来。
她曾对阿锋说过,静乐团的作品和他的很像,还开玩笑的问他是不是抄袭静乐团。
「如果妳是静的忠实歌迷,又听了锋的作品,妳一定会认为那根本是同一个人写出来的歌,对吧?」安令崇又问。
星悦不由得点了点头。「学长说得没错,我确实有那种想法,可是,难道因为这样,你就扔掉我的CD?」
「静乐团的团长权静宇,他和锋是高中死党,他们是以拳头相识的,因为对音乐有共同的理念而惺惺相惜,成立了锋乐团,锋是团长兼吉他手,负责创作,权静宇是鼓手,连伟翔是贝斯手,宋书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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