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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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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会开始上传第二卷《向全国进军!》,在上传之前大家可以先熟悉一下《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规程》。本书基本终于规程,但根据剧情需要会稍加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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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规程

一、联赛名称

2004—2005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

二、比赛赛季、比赛阶段、日期、地点及区域划分

(一)比赛赛季:

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以我国高等院校学年度为一个赛季,即以每年的10月至第二年的6月期间。每一个赛季(年度)比赛划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二)比赛阶段、日期及地点:

1、第一阶段(地区选拔赛):

(1)比赛日期:每年10月—次年3月间。

(2)比赛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情况自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可指定队伍直接进入第二阶段。

2、第二阶段(区域预赛、赛会制):

(1)比赛日期: 次年4、5月间

(2)区域划分:

① 东区:上海、江苏、山东、安徽、浙江、福建、河南、湖北。

② 南区:广东、广西、湖南、海南、江西、贵州、**、澳门。

③ 西区: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云南、四川、重庆、西藏。

④ 北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3) 比赛地点:待定

3、第三阶段(全国总决赛、赛会制)

(1)比赛日期:次年6月。

(2)比赛地点:待定

三、参加单位及参赛队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澳门特别行政区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含高等体育院校)及部分军事院校(本科)。

(二)各参赛队均以该队所在大学为参赛队名称。该队所有运动员必须均属同一所院校的在校、在籍大学生。

四、参赛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国家教委)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正式录取,并具有本参赛院校正式学籍的在校专科、本科及研究生(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可查询注册在校大学生)。

(二)凡每年参加全国足球超级、甲级、乙级联赛者(以学校名称参赛并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备案者除外)均不得参赛。

(三)每年以后入学的学生,入学前曾参加全国足球超级、甲级、乙级联赛者(以学校名称参赛并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备案者除外)均不得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学习,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须有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五)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必须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且入学前年龄不得超过22周岁。

(六)凡参加第二阶段(分区域预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进行正式注册,并经审查取得《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者。

五、报名日期、办法及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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