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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我自己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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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四个队开始有竞争,因为玉印只有一个,得到它,就接近了胜利。但就算先得到玉印,也未必就能走到最后,因为其他队也可以发起进攻,再抢夺回来。最后,类似于山地越野赛,要拿着玉印到达山峰顶点,才算最后的赢家。

    前期,是考验行军的方向认知,还有行军的秩序。当然,其中也要克服野外的种种困难。

    中期,考验的是各队的组织协调及攻防的能力,要抢夺的,要守护的,怎么分配军力,怎么以最小的代价得到最大的利益?如何诱敌,如何御敌,如何扰乱对方,减少己方牺牲……说白了,考的是兵法中的东西,以及面对突发情况的灵活应对。

    末期,当然考较的是毅力。这个时候,大家都非常疲劳了。面对着前面的险境,后面的追兵,要如何坚守最后的果实,看的就是心志和整体的安排得当。

    不得不说,战比设计得相当合理和实用,又有针对性,虽然学子们没有现代那种模拟战争的游戏装备,就是被仿真枪打中,身上有了印迹就算死的那种。但古代人讲诚信,只要被包了布的刀劈到要害,学子就会自动进入牺牲队伍,不再参战。最后战局的综述,也是各队队长自行报告,再收裁判官根据事实评判,并没有电子监控什么的。

    小武那队如何,我不知道,但公羊潇洒又让我见识到了他的另一面。若大燕最后内乱,要靠打仗来决定天下归属,若我没有小武和阿邦,我绝对会输给他。越是看他指挥若定,还能控制手下队员们的情绪,方位判断精准,我越是心下冰凉。一字并肩王不满我父皇许久,但他迟迟不肯动手,就是因为我父皇足够英明。

    可是,当天下落到我手里的时候,我真的没信心能胜过公羊潇洒。一想到这个,我刚刚对他产生的感激,就变成了戒备。其实,若我们不是对立的关系,我也许没有这么讨厌他。

    “把手给我。”正埋头苦走,或者说是手脚并用地爬,拼命要跟上队伍时,一只大手伸到了我的面前。

    我抬头,撞进公羊潇洒的眼睛,似乎有一丝痛惜的神情,快速的掠过。随后,又化为上级对下级的那种冰冷和距离感。

    “我自己能走。”我倔强着,努力站直了。

    公羊潇洒并没有说话,而是抓起我的胳膊,自己的身子一转,瞬间就把我背在了背上。

    “你干吗?”我惊问。

    “你的速度拖累了大家。”他说得毫不客气,而且很大声,“如果队伍里出现伤员,我们也不会丢下的。”

    他的意思,是把我当伤员了?再看向其他队员,都默不作声,显然我是被嫌弃了。

    我扭动身子,想从他背上下来,可他力气大得很,令我动弹不得。不知为什么,我忽然委屈得很,从小到大的锦衣玉食,还有穿越女的优越感,这一刻荡然无存。和他比,我永远落在下风,不管我多么努力也一样。我比不过他,什么也比不过,甚至,我都不是个男人!我不想哭的,真的不想,可是眼泪却大滴的滑落,滴在他裸露的后颈上。

    他似乎被烫到了,身子僵了一僵,眼看着队员们从他身边经过,沿着他指明的方向继续前进,等我们坠在最后时,他才轻轻叹了声,“别哭,纷纷,干吗哭呀。”他的声音里有一种异常的痛感,好像他受了很重的伤似的。

    可是,被伤害自尊的是我!鞋子走丢了一只,而且短短几个时辰,脚上磨出血泡的人也是我!他干吗疼?从来以为男女是平等的,现在才明白,那是在精神上。而体力上,本来就有着天生的差异,何况我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训练。

    看我不理他,努力压抑着哽咽,他沉默了,就这么背着我向前。好半天后,我渐渐觉得他的肩膀非常宽厚,比小武的还舒服,干脆厚着脸皮不出声。他爱背,就背着我好了。

    寻找那些红点标注的东西,整整用了三个时辰的时间,直到申时初(下午三点),全队才找了个地方,略休整了一下,然后就开始向蓝色标记前进。

    公羊潇洒判断准确,军力分配合理,我们黑队几乎没有走冤枉路,预估是最早到达半山腰的队伍。这样一来,我们也可能最先抢到那方玉印。

    可是就如同狗群,头狗总是会受到追咬的,先拿到玉印,未来能笑到最后。要提防其他三个队的争抢,就像占据某高地,一方来攻,一方防守似的。公羊潇洒没怎么吃东西,坐在一边深思很久,然后把大队分为数个小队,指定了小队长,安排好作战方针。

    迷惑敌人的,层层阻截的,前面探路的,后面断后的,必须牺牲的,带着玉印冲到最前面的,斥候与阻击手……

    我冷眼旁观,惊讶的发现他居然知道每个人的特长。要知道这些被抽中的学子,不都是选修过武学的,也有我这种软弱无能的白斩鸡,体育白痴,而且为数并不算少。但是他能知人善任,实在是胸有锦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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