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深更,兰若寺外雷雨大作,寒风呼啸。宁采臣心中惊惧,不敢入睡,只得点燃油灯,拿起书本读书。这时,他隐约间听到,寺庙外传来一阵幽幽的歌声。声音凄凉,让人听之发寒,由远至近,最后仿若在耳边响起。宁采臣被惊得满身冷汗,赶忙大声朗读圣贤书。”
李墨讲故事的能力并不高明,而且故事剧情有些老套,但奈何如今书籍匮乏,并且古人对于怪力乱神之事,深信不疑,心怀敬畏。
此刻小雀儿已经停下手中动作,神色紧张,瞪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显然已经完全代入故事中。
而萧玥儿,不知何时也出现在小院中,坐在胡凳上,静静听着故事。
“忽然。”李墨有心逗弄小雀儿,故意压低声音,用恐怖沙哑语气,继续说道:“宁采臣发现,自己的脖颈处,有些发痒。就像有发丝垂落,耳边也响起了呼吸声,吓得他手脚发凉。片刻之后,他缓缓转过头,只见...”
说到这里,李墨突然扮出一副鬼脸,同时怪叫一声。
“啊!”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着实把小雀儿吓的不轻。小丫头发出一声尖叫后,赶忙用双手捂住脸,手中猪蹄掉落在木盆中,水花四溅。
一旁的萧玥儿也被吓了一跳,虽然她在极力掩饰,不想失态,但李墨分明看到,刚才她的娇躯,猛然抖了一下。
“哼!大骗子,你又吓我!”
回过神来的小雀儿,气鼓鼓的瞪着他。
李墨强忍着笑,慢条斯理的继续剃着猪毛,瞥了她一眼,“那我不说了。”
显然,倩女幽魂这个故事,已经彻底让她入迷,心中如同小猫乱抓,想要知道后面的剧情。所以听李墨这么一说,小雀儿立刻泄了气,可怜巴巴道:“李大哥,你继续说嘛!”
见她这副可爱的模样,李墨心情大好,不再逗她,继续说起了故事。
反倒是萧玥儿,若有所思的看着他。
萧玥儿不傻,相反非常聪敏,两人虽然相识不足半月,但她始终看不透李墨。说是平民百姓,可他的生活习性,比之王公贵族还要讲究。非美食不吃,非美酒不喝,厨房案板上但凡有一点灰尘,就大发雷霆,每天必须洗一次澡。这哪是平头百姓,皇帝老子估计都没他讲究。
可说是王公贵族,但他行为举止跳脱,行事天马行空,丝毫没有一点贵族的风范。
他会讲故事,故事中凄美的爱情以及前所未闻的怪力乱神,让人不由遐想。他会做菜,普通的食材在他手中,能变出无上美味。他还有一个神奇的背包,包里的物品,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对于萧玥儿来说,李墨的身上,始终笼罩着一层浓雾,让人想要看清,却又看的不真切。
其实萧玥儿觉得他神秘,李墨又何尝不觉得萧玥儿神秘。
只是两人都是聪明人,不愿意戳穿这层窗户纸而已。太平盛世来之不易,且行且珍惜,何必弄些yin谋诡计,勾心斗角的烦心事。
夕阳西斜,努力洒落出最后的余晖。
126个猪蹄,在两人的努力下,总算赶在天黑前处理干净。
洗净去毛的猪蹄,白白嫩嫩,堆放在三个大木盆中。李墨拿起六个猪蹄,转身进入厨房中,开始做饭。
他今晚要做的,就是酱猪蹄。
这算是李墨的拿手菜,穿越前吃过他做的酱猪蹄的人,无一不竖起大拇指称赞。甚至有食客,不远千里,特意从燕京赶到魔都,就为了尝一尝酱猪蹄。
“哎!”
看着简陋的厨房,以及寥寥几种调味料,李墨不由叹了口气。
生火烧水,一气呵成。
六只肥硕白嫩的猪蹄,被放在锅中,等到水烧开后,水面渐渐浮起一层血沫。
焯水撇去血沫后,用筷子把猪蹄捞起,放在一旁沥水。
大唐不但没有铁锅,甚至连菜油都没有。为此,李墨前几天特意找市集上的铁匠铺,打造了几套锅铲。至于橄榄油,花生油这些食用油,那就更不用想了,他只能自己炼制了一大盆猪油。
等到猪蹄沥干,李墨在锅里放入一些猪油。油不多,薄薄的一层,勉强在锅底沾了一圈。
随后,他将猪蹄挨个放进锅里煎,直到将两面都煎至金黄,才起锅。
许多人做猪蹄,都没有这一道程序,这是李墨研究后,特意加进去的一环。这样会让酱猪蹄的口感,除了su软绵细之外,还隐隐多了一种煎炸的脆生。同时,可以增添味道的层次感。
煎好的猪蹄,捞出来后,立刻过一了遍冷水。最后才放进砂锅里,加入冷水和八角等调料后,大火熬煮。
一旁的小雀儿,看得目瞪口呆,李墨的动作有条不紊,她完全cha不上手。
趁着熬煮猪蹄的间隙,李墨开始做第二道菜,醋溜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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