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幼凌见孤鸿一脸寒霜气冲冲地走了,良久,才看着晁风离问道,“晁少侠,你为何要加入夜煞门?”
“你别叫我少侠了,直接叫我名字吧,听着总觉得别扭。”晁风离又拿起了筷子开始夹菜,若无其事仿佛刚才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因为我对夜煞门有兴趣啊,江湖上从来就没有人知道这夜煞门的来历。”
“英雄不问出处,来历身世都是浮云过往,又有谁在意。”
“诶,潘少谷主,你说,这夜煞门在江湖上那么神秘,那些想托生意的人,是如何寻到地方的?或者说,他们是以什么方法来接近夜煞门的人,如果我想杀人,我又要如何去找夜煞门呢?”
“这我就不得而知了,从未想过要借他人之手来取人性命。”潘幼凌见晁风离还是称呼他为少谷主,当下又是说道,“既然我不用再叫你少侠,风离,你便叫我幼凌吧。”
“是是是,你们高手杀人勾勾小指头就行了,不像我们这些武功差劲的人,想杀个人还得借他人之手,唉。”晁风离想到自己遇到的人,一个比一个厉害,反观大家都能混出点模样来,偏偏她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她实在是对不起赤炎国,也对不起她的母亲。
“风离,我没有讽刺你的意思,这夜煞门不是你能随随便便就踏进去的地方,还是快快打消了这样的想法。”
“我决定了,我要去拜师学艺。”晁风离握了握拳头,叹道,“我可不想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过一辈子,实在是愧对母亲。”
“拜师...学艺?”潘幼凌像是又听到了些不可思议的话,他打量了几眼晁风离,她想要学什么呢?跟夜煞门的杀手一般,拿起刀剑去杀人不成?这又有什么好学的,他实在不懂晁风离内心的想法。
“怎么,我现在拜师学艺,太晚了?”
“不不不,学无止境,任何时候都不会晚,但幼凌实在不忍心见你走上歪路。”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你可别对杀手有偏见,你看到孤鸿没有,她帅不帅,酷不酷?是不是很有能耐?但她是什么,她就是杀手,你与她比试的时候,赢过她没有,没有吧,那你还敢看不起杀手?杀人不一定就是错的,这世间的任何事情,究根究底来说,都是一种交易。”
“人命岂如草芥?”潘幼凌叹了口气,晁风离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孤鸿,的确很有能耐,他不是她的对手。
“算了,不跟你说了,你对动物是不是很有一套,教教我吧,说来有些丢脸,我到现在还不太会骑马,你什么时候有空了,教教我如何骑马,我跟母亲不论去哪里都是坐的马车,自己还没骑过。”
“这个没有问题,现在就可以带你去骑马。”
潘幼凌从市集上买了马,领着晁风离去了郊外,他见晁风离从马的身后走到了马肚子的位置,然后就要跨上马鞍,见此状况,他赶忙叫住了晁风离,柔声说道,“你必须要站在马的视线之内,先抓住缰绳,两手握住马鞍,再套上脚蹬,就可以很轻松地骑上马背了,不能从马的身后上去,这样会吓到它。”
“这马儿的胆子也太小了,从背后上马就能吓到它。”晁风离扁了扁嘴,但还是听话的走到了马的头前,有模有样的学着潘幼凌摸着马的头,给它顺毛。
“衣着其实也是要注意的,马不喜鲜艳的颜色,如果太过鲜艳的衣物会引它受惊,另外你坐上它的背脊之后,千万不要用腿去夹它的肚子,这样也会让它不舒服,从而想方设法把你从背上摔下去。”
“与马的交流要适可而止,如果你发现马的耳朵向后背倒伏,这是后马可能有攻击企图,要及时与它保持距离,也不要随意给马喂食,以防被咬伤,不要乱拽缰绳,否则再聪明的马也会不明白你的指令而变得不知所措。”
晁风离坐上了马背,细细听着潘幼凌的讲述,见他说的十分详细,心里也是微微有些吃惊,这安多谷还真是个擅长与动物交流的地方,一匹马也这么多讲究,日后她是免不了上战场的,这骑术不能落下,现在得赶紧练起来才是,哪怕战场她不用上,这逃跑的紧要关头还是可以用用的。
“这马的优劣也是有法子可寻的,我们一般都是从外观和养殖场所在的地方来分辨,好马四蹄修长,前蹄圆,后蹄略成尖形,
臀部肌肉结实,后肢肌肉要比前肢发达,此外,与驽马相比,良马脖子较长,鼻孔较大,是因它呼吸有力,持久性好,马眼珠圆润饱满有光泽,耳朵小而尖立,马竖耳朵这说明它有精神,不萎靡,另外,好马不一定都是毛色油亮,生长在偏北部的马,毛较长,可以御寒,光泽也不明显;而产在南方的马,毛较短,太阳一晒,容易显出油亮的光泽。”
“你们安多谷的人为什么不去养马,一定能赚不少吧,感觉那些马夫也不见得比你懂得多。”
“如今炜国国情安定,常年无战乱,其他国家都相互有着或是联姻关系,或是利益关系,谁也不愿意打破这样难得的平衡,既然无战乱,自然就没有用马的需求,如果只是几匹几匹的单卖,赚不了多少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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