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的夜风,很硬!
对于已经习惯了泗水郡那种婉约之风的吕释之而言,虽然已经在北疆生活多时,仍不太习惯。
马儿悠闲的在都思兔河畔啃噬大叶草,吕释之躺在草地上,看着夜空中闪烁的星辰,生出了一种思乡的愁绪。从小到大,他都是在家人的宠爱中,关怀中长大。即便是后来离开了家,在楼仓服役,成为一名正卒。但实际上呢,他依旧是在家人的护翼下,无忧无虑的生活。
十八年,除了这一次外,他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东海。
不过那时候,刘阚一路照顾着他,也没有给他太多的责任和压力。但这一次,他却不得不承担起了责任。麾下二十名骑军,充当起耳目斥候的工作,对于吕释之而言,生平头一遭。
斥候啊!
这就等同于将会和敌人面对面的遭遇。
吕释之是个生性非常懒散的人。他崇拜刘阚,却不意味着,他要成为和刘阚一样的人物。
当那么多人的生命都寄托在一个人的身上时,那个人一定很累。
吕释之咬着草根做起来,看了看不远处正怀抱兵器,靠在树干上闭目休息的同伴们,心里轻叹了一口气。只这二十个人,就已经要把我累死了。如果再多一些,我怕是无法做好。
还是跟着阚哥身边好啊!
“黑夫!”
吕释之轻轻的叫了一声。距离他最近的一名斥候睁开了眼睛,“吕头,怎么没有休息……呵呵,你要是不能好好的休息,可就做不成一名合格的斥候啦。到时候,军侯可不会饶了你啊。”
黑夫。是跟随蒙疾过来的一名虎曲骑士。
虽然说虎曲被取消了编制,但蒙克还是把麾下最好地士兵,调拨给了蒙疾。
也不是为了卖好,只是希望刘阚能够网开一面,给予蒙疾一些照顾。这黑夫也是身经百战的人,从一百多名骑军当中脱颖而出,成为一名斥候,也已经足以说明。他个人的能力了。
吕释之靠过去,“睡不着,和你聊聊天……黑夫,你是哪儿的人啊!”
“岐山!”
“哦?”吕释之说:“岐山不就是周文王发家的地方吗?”
黑夫颇有些自豪的一笑,“何止周公!岐山,也是我大秦龙兴之地。我祖上六代人,虽先王征战,至我这一代,已经是第七代了……如今。我大秦统一天下,一定会重现当年的盛世。”
那语气中,带着一股子无需任何掩饰的自傲。
吕释之忍不住问道:“七代为大秦效力?那你为何不留在咸阳,却跑来这荒凉边郡当兵呢?”
“留在咸阳,哪有军功?”
黑夫轻声说:“我祖上六代,都是凭着一双手夺取军功,到我祖父那一代地时候,我家已经有了世袭的四等民爵。本来我可以不需要服役,但是若不服役,又怎可能夺取军功。光宗耀祖呢?边郡虽然荒芜,却又无数夺取军功的机会。嘿嘿,我算了算,只要再杀十名甲士,我就可以再晋一爵。到时候。家里就能再得几顷良田,盖些房舍……我也能讨一个女子。”
在老秦人眼中,这世上似乎再也没有什么事情,能比夺取军功更让他们在意的事情了。
与后世那种好男不当兵的习俗不同,在这个时代,当兵就意味着能出人头地,能光宗耀祖。
且不说有了军功爵之后。别人看你的眼光都不一样。
但只是国家给予的那些奖赏,也足以让每一个老秦人,疯狂的去征战,疯狂的去收割生命。
说实话,吕释之很难理解黑夫地这种想法。
夜已经很深了……
河边的芦苇荡中,突然窜起了几只夜鸟。紧跟着急促的马蹄声传来,两匹战马风驰电掣般飞驰而来。
“吕头。我们发现了匈奴人!”
所有的斥候刷的站起身来。吕释之一惊,连忙问道:“匈奴人在哪儿?”
“据此五十里的乌水。大约有三千人,似乎是前锋人马。清一色的骑军,正朝这边奔过来。”
黑夫一蹙眉,“也就是说,天亮之前,他们就会越过都思兔河?”
“最迟寅时,一定会抵达。”
从都思兔河到白土岗,大约有百里左右。如果匈奴人以这个速度前进,在正午前就会抵达白土岗。
吕释之不免慌张了!
“那我们……尽快赶回白土岗,通报军侯!”
黑夫却一把攫住了吕释之的手臂,“吕头,我们不能全部走。这样的话,军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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