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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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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莫三娘的生日,故而陈剑臣回家吃晚饭——礼物他早就买好了,一根银簪子,制工不错,虽然不是巧匠出品,但也算精致。

    如今陈剑臣的笔墨行情见涨,在雪泥斋的寄卖作者行列中已渐渐闯dàng出了一些名气,每一幅作品都甚为抢手。

    在其中,他的那一首《黄昏》居功甚伟,带来了不小的名气。

    名利名利,名在利之前。尤其在天统王朝这般的政治制度之下,声名尤其重要。有了名头光环,往往能事半功倍。故而为了清誉名声,很多士大夫不惜一掷千金。

    当然,笔墨抢手,也和陈剑臣本身的水平息息相关,他的字,经过长期持之以恒的练习,已渐入佳境,达到了一定的造诣。

    他肯学,敢于创新,个人风格渐渐养成。

    另外,陈剑臣每写一幅字,内容或为断章警言,或为诗词名句。不同一般人写笔墨,都按照四书圣贤书,抄上面的言语。

    这一点,非常不同。

    可以说,他卖的一半是自己的笔力,一半却是前人的才华。

    两者相得益彰,风格凛然。因此就算价格高些,人们都喜欢购买,而不会选择那些平庸的笔墨。

    笔墨的市场其实很大,很多家庭都会不时收购书法作品回去,或为附庸风雅,做装饰;或为礼物送人;或者认为有收藏价值,存留起来,等以后该作者出名了,就能高价卖出去。

    陈剑臣笔墨行情好,那李掌柜自是区别对待,招呼得非常周到,一个劲地吹风,要他多写,最好一天写个十几幅来,就能赚得钵满盆满了。

    不过陈剑臣哪里会听他的这番言论?

    书法笔墨,属于艺术,不是抄书默写,不能量产。若是为了在短期谋取利益,粗制滥制,那就等于是杀鸡取卵,自毁前程了。

    所以,他依然是按照自己的节奏而行,甚至更加严格要求,写出来自己觉得不满意的,一律撕掉,丢进纸篓里去。

    君子当严于律己!

    如此,他每三天差不多才能写出一副符合心意的书法来,拿到雪泥斋寄卖,久而久之,同样卖出不少银子。其中大部分都用以还债。虽然王复说不急着还,甚至暗示着根本不用还了。但陈剑臣坚决不受,交情归交情,数目要分明,有借有还,当分得清楚。

    卖字还债后,陈剑臣现在身上所剩的钱财就比较寒酸了,为了买替母亲祝寿的这根簪子,几乎倾尽身上所有。但他一点都不心疼,与莫三娘为自己的付出,两者相比起来,这一根小小的簪子又算什么。

    简直不值一提。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大概如斯。

    夕阳正西落,陈剑臣脚步轻盈地走在街道上,走向街东头的新家。

    在经过一处十字街道交叉口时,抬头见前面停着一顶雕花两人轿子,正停在一家布铺门口外。

    陈剑臣无意中一瞥,恰好就见到一个少女从店铺里走出来。

    少女身材高挑,衣衫飞扬,脸上全无脂粉,白净净一张脸蛋,眉如远黛,双眸流转,不是秋bō,胜似秋bō,jiāobō流慧,细柳生姿,正肆无忌惮地表现出一种能让人窒息的美丽来。

    陈剑臣正感觉有些似曾相识,那少女却看见了他,忽而张口脆生生地喊:“陈剑臣,你怎么在这里?”

    此称呼完全脱离了正常的俗礼叫法,令人听得一愣,万万想不到会出自一位貌似大家闺秀的美少女之口。

    简直有些惊世骇俗的味道!

    街道上有不少人,已纷纷闻声望了过来。

    陈剑臣脑海灵光一闪,脱口而出:“聂小倩,原来你在这里!”

    话出口才觉得有些不妥。

    那边聂小倩抿嘴一笑,刹那间的风情竟令得天边的夕阳都为之失sè。少女却不再言语,上了轿子,由两名轿夫抬着,咿呀咿呀地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去了。

    陈剑臣目送轿子远去,心中百味交集:时空转换,物变人非,但冥冥中似乎有些东西竟然丝毫没有改变。一次偶然的邂逅,一句最为简单的问候,却瞬间让人觉得时空重叠到了一块,没有丝毫破绽。

    你怎么在这里?

    原来,你也在这里……

    难道自己的心底,一直都是在寻觅这么的一次遇见吗?

    陈剑臣忽而一叹:

    他来到这个世界,其实早已变了很多很多,前世今生已经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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